念好“三字经” 激发“原动力”
——濮阳市教育矫正项目建设工作纪实
发布日期:2024-08-01 信息来源: 河南法制报 责任编辑:朱博 编  辑:朱博

  近年来,濮阳市司法局充分发挥传统文化在教育引导社区矫正对象中的攻心治本作用,念好“文、德、法”三字经,扎实推进文化牵引、基地支撑、各具特色、竞相发展的“项目+基地”教育矫正品牌建设,实现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一县一品牌”特色矫正项目全覆盖。

以文化人  激发遵规守法“原动力”

  该局深入挖掘以“孝道”为代表的本地传统文化资源,将其引入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激发社区矫正对象遵规守法的“原动力”。清丰县挖掘“孝道之乡”传统文化资源,积极实施“孝道正心”教育矫正项目(详见11版);范县利用清代郑板桥“清廉”文化资源,实施“戒贪欲”的“板桥助矫”教育矫正项目。

  打造特色教育基地。清丰县依托中华孝道文化园、范县依托郑板桥纪念馆、南乐县依托“字圣”仓颉庙和文庙,分别打造社区矫正教育基地。今年上半年,全市社区矫正机构在教育基地开展社区矫正对象现场教育22场次。该局在特色教育基地的建立和作用发挥方面,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

  开展文化实践活动。台前县组织社区矫正对象传唱《百忍歌》,并集体到张公艺“百忍堂”现场体验“百忍文化”。濮阳县依托渠村乡的孔子学堂,开展“儒学助矫”活动,使社区矫正对象在传统文化的洗礼中提升自我。

以德润心  倡导向好向善正能量

  该局采取多项措施,发挥道德教化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倡导向好向善的正能量;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组建道德模范社区矫正宣讲团,有效引导社区矫正对象见贤思齐、遵纪守法,提升社区矫正教育效果;制作“守法激励示范红榜”和“违法处理警示黑榜”,营造正面引导、反面激励的正能量氛围;协调人社部门及有关培训学校,开展社区矫正对象职业指导和技能培训活动,提升社区矫正对象的就业谋生能力;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在公共服务场所开展公益活动,使社区矫正对象养成助人为乐、向好向善的行为习惯;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对象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排查化解工作,从“情、理、法”的角度,教育引导社区矫正对象理性处理矛盾纠纷。

以法正行  打造和谐稳定“压舱石”

  该局不断探索新的法治教育形式,打造和谐稳定“压舱石”。在全市推动实施“建违法损失账本、拉法律后果清单”的“账本式”教育项目,为每名社区矫正对象建立违法损失账本,教育引导社区矫正对象计算自身违法后果和成本损失;编印《濮阳市社区矫正对象违规处罚案例警示录》,开展“案例式”教育,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行为自觉;针对存在轻微违规苗头的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提醒式”教育,提升教育引导效果;在各县(区)社区矫正中心设立“法律门诊”,建立律师、法律顾问定期值班制度,引导社区矫正对象依法维权、用法办事。目前,范县、清丰县、台前县、濮阳县社区矫正机构均设立“法律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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