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919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07-31 信息来源: 法制审核处 责任编辑:葛辉 编  辑:葛辉

对省十四届人大次会议

第919号建议的答复

 

胡剑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河南(郑州)中央法务区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司法部《全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21-2025年)》提出,强化统筹建设,形成集法律服务、法治理论研究、合作交流、法治文化教育培训、智慧法务、涉外法务等功能于一体的法治创新聚集区。近年来,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积极推进法律服务业创新发展一是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省司法厅印发《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服务规范》,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提质增效,完善市级平台资源统筹、指导指挥、全域服务等功能,将县级平台打造成提供“一站式”服务的主阵地,将乡、村平台打造成就近服务的“一线窗口”,强化以市带县、以城带乡、整体推进,形成纵贯省市县乡村的“三横五纵”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二是加紧部署涉外法律服务工作。今年以来,省司法厅邀请省法院、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贸促会等单位和企业代表、法律服务机构代表就加快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多次召开座谈会,立足中部地区实际和涉外法律服务需求,研究制定制定相关举措,推动涉外法律服务业加快发展。三是启动中央法务区建设。在学习借鉴上海、厦门、深圳、成都等城市中央法务区建设经验的基础上,2024年3月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郑州市“1+7”法务区建设实施方案,立足于“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定位,打造面向河南、辐射全国的法律服务高端平台。

下一步,我们将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快发展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业,提高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质量和公信力,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的公共法律服务新需求。一是推进河南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健全完善法律服务网络,推动城乡、区域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加强专业建设,拓展专业领域,加强涉外法律服务,拓展公益法律服务内容和形式。二是加强中央法务区建设。支持郑州市“1+7”法务区建设实施方案落地落实,引导相关机构入驻法务区功能平台。支持郑州市商事调解中心(律师调解中心)和合规管理指导中心建设。启动河南律所与港澳律所联营试点。出台政策,支持符合一定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在法务区设立分支机构。探索建立律师事务所特别合伙人制度。三是加强涉外法律服务工作。推动出台加快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行动方案,服务我省企业“走出去”和外资企业“引进来”,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四是推进律师业品牌建设。抓好《河南省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三年提升行动方案(2024-2026年)》落实,推进规模大所、品牌名所、专业强所、精品小所合理布局。引导律师事务所通过市场化的合并、重组等方式进行资源整合,形成规模与人才优势,做大做强本土品牌。强化典型示范作用发挥,打造全国有影响力的大所强所,带动我省律所不断提升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建设水平。

非常感谢您对我省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恳请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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