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1171号建议的答复
侯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本土律所品牌建设及加大对本土律所扶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和司法部的正确领导下,我省律师行业发展迅速,律师队伍不断壮大。截至目前,全省共有律师事务所1997家,律师总数39605人。从总体规模看,我省律师体量不小,已迈入律师大省行列,但在行业收入、服务领域、市场竞争力和社会影响等方面,我们与兄弟省市仍有不小的差距。正如您在建议中提到的,我省本土律所发展相对滞后,缺乏在全国有影响力的大所、强所,普遍存在着人才培养、团队建设、业务拓展等方面的不足,律师队伍大而不强、多而不精的问题比较突出,严重制约了我省律师行业的长远健康发展。
针对该问题,2023年7月,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贺振华在省律师协会调研时,就提出了明确要求:培育一批在全国有影响力的本土“大型所”和“精品所”,支持鼓励省内律所到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设立分所,提升河南律所和河南律师品牌影响力,打造河南律师强省。我们按照“一年巩固成效、两年提升质效、三年全面发展”的总体目标,把司法部党组“五点希望”、省司法厅党委“六个必须”与“大所培育”工程结合起来,于2024年2月制定出台了《河南省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三年提升行动方案(2024-2026年)》,对加快建设律师强省,着力提升律师行业规模化、规范化、专业化、品牌化、数字化水平等进行部署。下一步,我们将认真研究、吸纳您的意见建议,在加强本土律所品牌建设和加大对本土律所扶持力度方面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引导和扶持大中型律师事务所做大做强。组织专家论证和战略规划,学习借鉴国内外律所做大做强的先进举措和可行经验,研究制定符合我省实际的培育计划。引导律师事务所通过市场化的合并、重组等方式进行资源整合,形成规模与人才优势,做大做强本土品牌。强化典型示范作用发挥,对成长性强、具有发展潜力的律师事务所进行重点培育,打造全国有影响力的大所强所,带动省内律所不断提升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建设水平。
二是引导和鼓励中小型律师事务所精品化发展。秉持专业化、精品化、特色化、创新性发展思路,帮助中小型律师事务所明确战略定位和品牌特色,根据市场需求和自身优势制定律师事务所发展规划,在细分的专业、行业领域内做精做细。鼓励中小型律师事务所探索律师服务新领域,建设特色专业律师团队,加强小切口、高质量业务的研究和发展,引导培育环保、碳中和、文娱等领域小型特色精品所。
三是推动律师行业数字化转型。引导律师行业积极适应数字化时代的发展趋势,运用信息技术工具高效开展法律服务活动,提升人民群众获取法律服务的便利度和体验感。推动律师事务所在业务流程、信息共享、服务模式等方面实现数字化转型,通过数字化降低执业成本、增加品牌曝光度、拓宽获客渠道。支持省市律师协会设立信息化工作委员会。
四是拓展新兴和高端法律服务业务。鼓励、支持本土律所与国内外高端律所开展业务交流合作,邀请省内外一线优秀律师和法学专家举办高端业务培训研讨,开展法律服务产品创新大赛、法律服务技能大赛等活动,引导律所创新业务拓展模式,积极研发新兴法律服务产品。
五是积极发展涉外法律业务。加强与企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对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依靠律师预防和化解涉外法律风险作出制度性安排,鼓励省内律师事务所依托境外产业园区、海外商会等平台,建立海外法律服务中心,主动对接“走出去”企业。出台内地律师事务所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在河南省开展合伙联营实施办法,鼓励省内律所与港澳律所开展联营,年内批准设立联营所不少于1家。支持省内律所通过多种方式在国(境)外设立分支机构。
六是提升律师事务所规范化管理水平。修订完善《河南省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操作指引》等行业规则,健全律所负责人谈话提醒制度和问责制度,指导监督律所完善科学决策、人员管理、风险控制、质量控制、收益分配等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律所管理人员培训,探索建立专利代理师、注册会计师和党建、人力资源管理等专业人员担任律所特别合伙人制度。支持律所加强文化建设。
七是加快县域律师队伍发展。实施县域律师帮扶计划,组织省内知名大所优秀律师分专题开展巡回培训宣讲,指导县域律师在队伍建设、内部管理、业务拓展等方面健康发展。支持郑州市、洛阳市试点开展市域律所和县域律所结对帮扶工作。建立省市两级律师协会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县域律所工作联系点制度。在职称评审、教育培训、表彰奖励等活动中考虑县域律师的特殊贡献,予以倾斜照顾。
非常感谢您对律师工作的关心,恳请您继续关注、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