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
第1321152号提案的答复
孙菊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提案”收悉。经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持续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工作
(一)推动审批服务更顺畅。按照“一个机构、一枚印章、一站服务、一网通办”要求,市场监管系统129项涉企服务事项全部进驻省政务服务中心,实现企业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
(二)推行“水电气暖网”报装纳入“企业开办+N项服务”。在企业登记、社保登记、公章刻制、发票申领、公积金缴存登记、员工参保登记、银行预约开户等事项基础上,进一步将“水电气暖网”报装纳入企业开办平台,极大的方便了经营主体办事体验感,真正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三)持续推进企业智能登记。在全省实现个体工商户智能登记的基础上,在全省推行企业智能登记,实现企业登记注册“自主填报、系统核查、即时审核、实时出照”,最大程度减少人工干预,打造老百姓身边“零见面、零跑腿、零干预、零等待、零收费”不打烊的“智慧服务”。
(四)积极推进注销便利化改革。围绕困扰企业的难点,积极探索企业退出市场的途径。出台《河南省市场监管局等12部门关于解决经营主体注销难问题的实施方案》、《关于推行经营主体代位注销工作的通知》、《河南省经营主体注销指引》,进一步提升注销登记的便利化程度。支持郑州等地试点开展吊销未注销企业公益清算强制退出改革,联合省法院探索开展企业强制清算与破产登记事项便利化改革。
(五)不断强化政策支撑。先后出台了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十四五”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体系发展规划、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方案等,特别是2023年,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印发实施了营商环境“1+7”系统性改革方案、关于深化营商环境综合配套改革的意见和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3个专项方案,共提出了超过1000条的改革举措,有力推动我省营商环境优化升级。
(六)健全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处理机制。构建了“一中心、一平台、一机制”的营商环境投诉举报案件调查处理工作架构。推动省营商环境投诉举报中心于2023年7月6日挂牌成立,在省政务服务大厅开设了专门的营商环境投诉举报窗口,线下受理企业对于营商环境的投诉举报。制定出台了营商环境投诉举报案件调查处理办法,构建“案件受理—调查处理—结案反馈—评价回访—持续跟进—整改提升”的闭环工作机制。
二、进一步提升信用监管能力
(一)依法依规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任职限制。根据《公司法》、《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关于依法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惩戒的通知》(工商企监字〔2015〕154号)、以及《关于印发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财金〔2016〕141号)等相关规定,在企业登记注册环节对失信被执行人依法实施任职限制。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
(二)做好涉企信息归集、公示。通过涉企信息归集工作,将各部门分散的、碎片化的信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有效整合,为各部门依法履职和协同监管提供了数据支撑。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向社会公示,方便社会公众及时查询。
(三)加强日常监管检查。配合行业主管牵头部门,将失信被执行人和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作为重点监管对象,提高双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对符合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条件的市场主体及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四)实施联合惩戒。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以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的,依法依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三、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
(一)在全省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指导各级行政执法部门事前公开执法主体、人员、权限、依据、程序等信息,事中佩戴执法证件、亮证执法,全程公开执法身份,事后及时公开执法决定,做到行政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制定统一了全省行政执法文书,要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通过文字、音像记录形式,对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过程进行记录并归档保存,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督促各级行政执法部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必须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通过执法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等方式,对执法部门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情况进行监督,及时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
(二)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2021年联合省发改委出台《关于建立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清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推动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制定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清单。2022年在全省推行建立不予处罚事项清单、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不予实施行政强制事项清单等行政执法“四张清单”制度,截至2023年6月底全省累计实施不(免)予处罚案件29万件、从轻处罚案件6.6万件、减轻处罚案件2.2万件、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案件0.4万件,减免罚款逾2.5亿元,切实减轻了行政相对人的不合理负担,有效提升了行政执法的群众认同感和社会公信力。开展行政执法“四张清单”典型案例评选活动,共评选出9个典型案例供各地各部门学习借鉴,通过示范引领持续推动完善包容审慎监管执法长效工作机制。
(三)提升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县级执法部门按照“谁放权、谁指导、谁培训”的原则,通过理论授课、案例分析、驻点指导、跟班轮训、首案带办、案卷审查等方式提高乡镇(街道)承接能力。开展乡镇(街道)行政执法规范化工作手册制定工作,明确执法人员岗位职责,提供办理具体案件的工作指引,使执法人员知责、明责,提升履职能力,促进执法活动更加规范统一、精准高效。
非常感谢您对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恳请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