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
第1320225号提案的答复
何红艺、黄允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在郑州市设立“1+7”法务区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加快建设“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在省委、省政府和司法部的正确领导下,我省律师行业发展迅速,律师队伍不断壮大。截至2023年底:全省共有律师事务所1921家,律师38699名,其中郑州市有律师事务所767家,律师人数17224名;共有基层法律服务所513家,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3254名;共有公证机构162家,公证员741名,其中郑州市有公证机构12 家,公证员145名;共有仲裁机构17家,仲裁员 3054名,其中郑州市有仲裁机构 1家,仲裁员275名。
正如二位委员在建议中提到的,从总体规模看,我省律师体量不小,已迈入律师大省行列。但是,在数量规模持续增长的同时,我省公共法律服务业还存在规划引领不够、发展观念滞后、高端人才匮乏等问题,在专业化、品牌化、规范化建设上还不能适应我省高质量发展要求。随着“国家中心城市”“河南自贸区2.0版”等重大政策出台,为郑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业发展提供了重大机遇和发展空间,也提出了更高要求。与此同时,上海、厦门、深圳、成都、重庆等城市积极探索中央法务区建设,搭建高端平台载体,有序引导法律服务相关产业和资源汇聚,为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障重大战略实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显著作用。这对我省,特别是郑州市公共法律服务行业发展提供了可资借鉴的思路。郑州市正处于国家中心城市现代化建设提质进位时期,具备建立中央法务区的区位优势和资源禀赋,通过设立中央法务区推动“法律+N产业”建设及发展,有助于推动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河南省司法厅党委高度重视支持郑州市中央法务区建设。今年4月3日,厅党委书记、厅长贺振华同志带队赴郑州市开展工作调研。期间,对郑州市推进中央法务区建设等情况进行深入了解,提出了以建设中央法务区建设为载体,打造涉外法律服务高地的要求。厅党委责成省律师行业党委认真研究郑州市司法局工作调研和谋划情况。早在2023年8月3日,省律师行业党委会就听取了郑州市司法局和律协协会专题汇报。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省律师行业党委书记就法务区建设设想、省级层面政策支持、具体推进路径等问题,听取了意见,表明了态度,提出了要求。截至目前,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将支持郑州市建设高水平中央法务区建设纳入《河南省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三年提升行动方案(2024-2026年)》。2024年2月2日,省司法厅厅印发《河南省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三年提升行动方案(2024-2026年)》,明确了今后三年行业发展的路线图,坚持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相结合,准确把握我省律师行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阶段新要求,以“1+7”中央法务区建设为牵引,着力提升律师行业规范化、专业化、品牌化水平,推进规模大所、品牌名所、专业强所、精品小所合理布局,满足不同层次、不同群体、不同地区的法律服务需求,为国家中心城市建设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保障。
二是指导郑州市司法局起草《郑州市“1+7”法务区建设实施方案》。要求郑州市司法局、律师协会深入开展调研,既要学习兄弟城市经验,又要紧密联系本地实际,既要摸清家底、掌握资源禀赋和优势,又要坚持问题导向,看到短板弱项和制约因素,要避免停留在在概念和口号上,切实提出可实现的目标,可操作的举措,可兑现的政策。2024年3月14日,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郑州市“1+7”法务区建设实施方案》(郑政办〔2024〕14号),以龙子湖中央法务区为龙头,启动“1+7”法务区建设,引导名优律师事务所、法律科技公司、法律新媒体、法律研究和培训机构入驻。新华社、大河报、河南电视台法治频道先后进行了采访报道,各方反响良好。
三是支持启动郑州律所与港澳律所联营试点。为贯彻落实贺荣部长来豫调研指示精神,支持郑州市中央法务区建设,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司法部关于扩大内地律师事务所与港澳律师事务所合伙联营地域范围的通知》(司发通〔2019〕10号)要求,结合实际,省司法厅研究印发《内地律师事务所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在河南省开展合伙联营实施办法(试行)》。目前,实施办法已获得司法部正式批复,郑州市已有两家律师事务所申请与港澳律师事务所组建合伙制联营律师事务所。
四是推动郑州市商事调解中心(律师调解中心)和合规管理指导中心建设。在厅党委书记、厅长贺振华同志直接过问、强力推动下,2024年4月15日,郑州市司法局下发《关于郑州市律师协会成立郑州市商事调解中心、郑州市合规管理指导中心的批复》。当前,郑州市律师协会已完成章程和可行性报告起草,正在向民政部门申请注册“郑州市商事调解中心”和“郑州市合规管理指导中心”两个民办非企业单位。这两个中心成立后将在民商事纠纷调解、企业违法风险防控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下一步,省司法厅将继续参考您们的有关建议意见,努力从以下几个方面发力,进一步支持郑州市中央法务区建设:一是进一步释放优惠政策。系统化、制度化建强法律服务业政策支持高地。参照北京、上海等地经验,给予郑州市司法局实施审批特别政策,在“1+7”法务区框架内,允许符合一定条件的名优律师事务所在法务区设立同城分支机构,引导公共法律服务要素均衡布局、有序流动。探索建立律师事务所特别合伙人制度。支持郑州市、区两级围绕“1+7”法务区建设,以吸引高端法律服务机构落户、发展专业特色法律服务机构、引进境外优秀法律服务机构及人才、搭建高端交流平台、培养法治人才为重点,分别研究制定引导高端法律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扶持奖补政策,推动建设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三是支持郑州市培育全国有影响力综合性大所和精品所。召集省内规模所召开高质量发展座谈会,组织专家论证和战略规划,学习借鉴国内外律所做大做强的先进举措和可行经验,研究制定符合我省实际的培育计划。引导律师事务所通过市场化的合并、重组等方式进行资源整合,形成规模与人才优势,做大做强本土品牌。强化典型示范作用发挥,对成长性强、具有发展潜力的律师事务所进行重点培育,打造全国有影响力的大所强所和精品所,带动我省律所不断提升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建设水平。
非常感谢您们对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恳请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202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