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新乡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召开第六次会议
发布日期:2024-07-23 信息来源: 依法治省办秘书处 责任编辑:史彦东 编  辑:史彦东

  7月19日,新乡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召开,传达学习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听取全市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市委书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主任李卫东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副主任魏建平,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副主任谢松民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近年来,新乡市高质量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进一步总结经验,以更大力度推动法治新乡、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新乡实践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会议强调,要把牢法治建设正确方向。始终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确保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要强化法治建设保障作用。推进科学立法,坚持小切口,紧盯发展所急、社会所需、民生所盼,积极探索重点领域立法,不断增强地方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积极推动法定责任落实,用法治护航中原农谷建设。推进严格执法,强化府院、府检联动,持续开展行政诉讼发案量和败诉率“双下降”专项行动,营造法治化一流营商环境。推进公正司法,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快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和涉企刑事“挂案”清理,着力推动解决一批司法难题,让老百姓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推进全民守法,落实好“八五”普法,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着力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要压实法治建设工作责任。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督促党政主要负责人扛牢“第一责任人”责任,持续开展全面依法治市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推动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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