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召开立法工作推进会
发布日期:2024-06-11 信息来源: 依法治省办秘书处 责任编辑:史彦东 编  辑:史彦东

  5月30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召开立法工作推进会,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立法工作的重要论述,总结今年以来我厅立法工作开展情况,研究分析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安排部署下阶段的立法工作,并初步对明年的立法计划进行谋划。

  会议认为,近年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地方立法工作始终紧扣中心、紧贴民心,充分发挥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功能,实现了立法数量和立法质量“双提升”,为推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会议强调:做好当前和今后的立法工作,一要坚定正确政治方向。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立法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要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以立法工作实效彰显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担当。要健全党领导立法工作责任制,落实立法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请厅党组研究的制度,确保党的领导具体全面地体现到立法工作中。二要坚持问题导向。在立法资源有限、部分上位法修订更新相对滞后、立法审查标准日趋严格的情况下,要切实增强立法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聚焦住建领域重点热点和难点,认真梳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坚持急用先行,区分轻重缓急,有针对性地向省人大、省政府申报立法项目,找准切入点、坚持特色化、突出实效性,积极开展“小快灵”立法,把法立得准、立得好、立得可行、立得管用,推动住建系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三要切实提高立法质量。要坚持立法为民。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法律制度中。要坚持开门立法。积极拓展公众有序参与立法途径,灵活运用调研、座谈、论证、听证、评估等方式,注重听取有关部门和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充分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夯实立法的实践基础和民意基础,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要坚持遵守法定权限。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开展地方立法,准确把握宪法法律赋予地方立法的实践空间,把地方立法权的治理功效充分释放出来。要坚持统筹衔接。要积极同住建部有关司局对接,及时了解立法工作进展,结合上位法制定修订情况,加强与省人大、省司法厅的汇报沟通,统筹谋划好我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地方立法计划项目。

  会议要求,要强化法规落地实施。要加强法规宣传,把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作为“八五”普法的重要内容,推动法规知识直达群众、法治教育直抵人心,提升普法的精准性和实效性。要加强严格执法。全系统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动把法律规定运用到工作实践中,带动全社会形成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共识和自觉。要加强动态清理。当前,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要求,我厅正在开展涉及市场主体的政策措施等方面清理工作,高度重视,认真梳理,及时查找发现存在的问题,积极谋划有关法规规章的修订计划,确保我厅牵头实施的法规规章和制定出台的有关政策措施顺应时代要求、符合高质量发展的实际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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