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司法局铁门司法所:三个聚焦,奋力开创行政执法监督新格局
发布日期:2024-05-31 信息来源: 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处 责任编辑:赵梦梅 编  辑:赵梦梅

  “你好,这是我们的执法证件……”在位于新安县铁门镇的香江万基公司院内,新安县应急管理局正对该公司开展常规式执法检查,而和平常不一样的是,新安县司法局铁门司法所的两名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则全程进行“伴随式”监督,并现场反馈监督意见。

  这是新安县司法局铁门司法所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积极行使行政执法监督职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新安县司法局铁门司法所以开展全省乡镇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试点为契机,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为重要抓手,紧盯制度建设、队伍建设、方式创新等环节,持续发力,行政执法监督能力不断提升。

  聚焦制度建设,保障行政执法监督实施有效。明晰协调监督职责,在县司法局的指导下,铁门司法所细化司法所对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开展执法协调监督的工作职责,制定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事项清单、行政执法监督流程图,明确履职方式和工作责任。规范协调监督内容,结合工作实际,围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裁量权基准制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等方面,研究确定司法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内容。规范监督流程,围绕行政执法监督立案、审批、调查、决定、结案等各环节,制定统一的行政执法监督文书格式范本,明确对不履行法定职责、未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形的责任追究办法。

  聚焦队伍建设,夯实行政执法监督基层基础。建立行政执法监督机构,2023年5月,新安县司法局率先在铁门司法所设立新安县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办公室,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责,配备行政执法监督人员2名,筛选优秀青年律师下沉司法所深度参与行政执法监督,强化监督保障。深化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创新选聘5名乡镇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行政执法监督,畅通行政执法监督“最后一公里”。实现人员培训“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大学习大培训大比武”活动,制定常态化学习培训计划,通过参与伴随式执法监督、执法监督案件个案办理、案卷评查等活动,进一步提升司法所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履职能力。

  聚焦方式创新,确保行政执法监督全过程开展。强化源头监督,严格乡镇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同时探索建立乡镇行政执法岗责体系,对乡镇行政执法各环节进行分解,划分行政执法岗、法治审核岗和领导审批岗,明确工作流程、岗位责任,推动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开展伴随式监督,2024年3月20日,在县司法局的指导下,铁门司法所对辖区内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全程“伴随式”监督,即执法和监督同步进行,规范了执法行为,受到企业好评。开展专项监督,按照《河南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对铁门镇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全面评查,督促整改问题25个,下发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3份,评选乡镇“教科书”式执法案卷2份。开展服务式协调监督,铁门司法所公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举报电话,对群众反映的行政执法相关问题进行协调监督。把常态化司法调解与精准化案件问题相结合,发现行政执法中有违法或不当行为的,指导铁门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及时纠正违法行为,以点带面,实现“精准式”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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