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召开行政诉讼发案量和败诉率“双下降”工作推进会
发布日期:2024-05-31 信息来源: 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处 责任编辑:赵梦梅 编  辑:赵梦梅

  为持续推动行政诉讼发案量和败诉率“双下降”工作,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实现全市行政诉讼发案量和败诉率“双下降”,近日,许昌市召开行政诉讼发案量和败诉率“双下降”工作推进会,6个县(市、区)、示范区、东城区、开发区府院联席办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学习了市领导关于行政诉讼发案量和败诉率“双下降”工作的批示,通报了2024年1-4月份许昌市行政诉讼发案量和败诉率“双下降”等三项重点工作情况。一季度行政诉讼败诉率较高的县区作了表态发言。市司法局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一要充分认识“双下降”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开展府院联动工作是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的必然要求,是提高行政执法能力的有效办法,也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内在要求。各地要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机制的重要作用,紧盯“双下降”目标,积极做好诉前化解,全力以赴做好“双下降”工作。二要加强常态化执法监督,多措并举化解行政争议。要严格落实《河南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要强化多元化解行政争议机制,充分发挥基层乡镇、执法单位、法院、律师等多方合力,深入细致做好群众工作。要加强信息交流,各地府院联席办要定期召开研判会,对重点领域进行风险研判,及时向有关责任单位制发风险通知,督促责任单位采取措施积极化解行政争议。要充分运用警示教育手段,对败诉案件进行分析研判,深入剖析败诉原因、争议焦点,找准工作漏洞,形成解决方案,实现“败诉一起案件,规范一类行为”的效果。三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双下降”工作落到实处。各地要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要加强与法院沟通协调,在行政执法、司法审判活动中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要严肃追责问责,充分运用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对工作落后的单位进行专项督导,压实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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