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1421工作法”助推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评估工作走深走实
发布日期:2024-05-31 信息来源: 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处 责任编辑:赵梦梅 编  辑:赵梦梅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河南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有关要求和省委编办、省司法厅工作部署,洛阳市以“1421工作法”为抓手,开展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赋权事项评估,即围绕“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1个目标,坚持评估工作“4个相结合”,探索2条路径,搭建1个智慧评估平台,推动科学精准赋权,充分激发基层治理活力,持续深化乡镇(街道)管理体制机制改革。

  一是紧盯总体目标,加强评估针对性。市司法局会同市委编办认真研究乡镇(街道)综合执法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联合印发《关于做好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评估工作的通知》,以权限下放的必要性、承接难易程度、执法成效、规范化建设等12个事项为核心指标,对已赋予乡镇(街道)的行政处罚事项逐项进行评估,确保实现“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增强基层治理能力和社会管理水平。

  二是采取灵活形式,提高评估实效性。依据市级独立组织评估和乡镇(街道)自评估相结合、总体评估与专项评估相结合、量化评估和非量化评估相结合、系统内部评估与外部评估相结合的原则,灵活采取查阅台账、评查案卷、现场测试、实地考察、走访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对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升格为副科级的45家乡镇(街道)开展实地评估,对其余144家乡镇(街道)开展问卷评估。

  三是探索双向发力,提高评估公正性。在全市统筹指导下,各县区政府结合本地实际开展整体横向评估、各赋权部门针对本领域赋权事项开展纵向评估。横向评估、纵向评估同时发力,双管齐下,充分听取乡镇(街道)、放权部门意见建议,确保评估结果客观公正。

  四是用好科技赋能,增强评估系统性。市委编办、市司法局搭建智慧评估平台,针对不同对象分别制发调查问卷,回收有效样本1700余份,广泛听取基层一线行政执法人员、行政相对人、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等各相关方对于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的意见建议,构建多主体参与、多维度考量的评估工作体系。

  下一步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将在各县区、乡镇(街道)自评估和放权部门自评估的基础上,针对意见集中、问题突出的事项,组织实地察访调研,摸清底数,查明问题,为赋权事项调整提供依据,对无法有效承接的执法事项依法进行调整,做到按实际工作需要精准下放,解决“一刀切”和“挂空档”问题,实现各执法事权在乡镇(街道)“接得住、管得好、运行规范”,不断推动全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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