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与省农业农村厅赴省外开展《河南省畜牧条例》立法调研
发布日期:2024-05-20 信息来源: 经济生态立法处 责任编辑:李萌 编  辑:李萌

做好《河南省畜牧条例》立法工作,进一步规范我省畜牧行业管理,促进畜牧业发展,2024年514日至18日,省司法厅经济生态立法处处长李大可带领处内同志与省农业农村厅相关领导以及立法起草组成员组成立法调研组,赴吉林省、内蒙古自治区开展《河南省畜牧条例》立法调研。

调研组就畜牧业立法情况、畜牧业发展规划、畜禽屠宰管理、智慧化监管、“秸秆变肉”工程实施等相关情况与兄弟省份的农业、畜牧、司法行政等部门进行了深入座谈交流,并实地考察了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伯宇现代农业产业公司、德惠市长春耘垦牧业公司、绿园区钱广食品有限公司、农安县长春城开农投公司、吉科软信息技术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陈巴尔虎旗羊草种植基地、鄂温克旗艾伊提草原短尾羊种羊场、国牧农牧业开发公司科兴马业分公司、欣绿洲屠宰公司、谢尔塔拉农牧场三河牛繁育养殖基地等,对牛、羊、肉鸡等畜禽育种养殖屠宰以及奶制品生产加工、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建设运行情况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了解。

    通过本次调研,调研组吸纳兄弟省份畜牧业监督管理发展促进相关先进成熟的经验,以期为我省畜牧立法工作提供借鉴。《河南省畜牧条例》立法要立足我省实际,摸清我省畜牧行业现状与发展瓶颈,一方面要明确我省畜牧行业发展方向,坚持数质并重的高质量发展模式,科学规划统筹推进畜牧业健康发展;另一方面要发挥我省畜禽养殖大省和畜产品加工大省的优势,加强政策扶持力度,打造河南畜产品品牌,提升我省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占有率,推动我省从“畜牧大省”向“畜牧强省”迈进。

省司法厅与省农业农村厅赴省外开展《河南省畜牧条例》立法调研


省司法厅与省农业农村厅赴省外开展《河南省畜牧条例》立法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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