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实现青年律师到司法所实践锻炼全覆盖
发布日期:2024-04-26 信息来源: 濮阳市司法局 责任编辑:袁君 编  辑:袁君

  今年以来,濮阳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党组“五点希望”和省司法厅党委“六个必须”要求,牢固树立“大司法行政理念”,创新开展青年律师到司法所实践锻炼工作,实现了全市司法所青年律师实践锻炼全覆盖。

  一、领导重视,行动迅速。第一时间落实省司法厅安排部署,成立以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李宏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召开工作推进会和业务培训会,将党的领导贯穿实践锻炼工作全过程,抓实“一把手”工作责任,调查研究、科学研判本地实际,在前期5个试点司法所的基础上,拓展建立青年律师到司法所实践锻炼工作模式,将新入职律师放宽到青年律师,从5个试点所覆盖到全市92个司法所。

  二、健全机制,全力推进。为确保青年律师“下得去、留得住、干得好”,制定印发了《濮阳市青年律师到司法所实践锻炼工作机制(试行)》《濮阳市青年律师到司法所实践锻炼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文件,从职责任务、基础保障、跟踪指导、督促检查等方面,全力推动实践锻炼工作。目前,116名参与实践锻炼的青年律师全部到岗到位。

  三、强化保障,激励引领。市司法局将前期5个试点所的经费纳入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支出范围,其他实践锻炼律师经费由各县(区)司法局、律师事务所共同协调解决。同时,将法律援助等案件向青年律师倾斜,律师事务所为青年律师提供业务支持、案源保障,确保收入不减少、待遇有保障、发展有信心。市司法局还在“濮阳司法行政在线”微信公众号刊发青年律师实践锻炼典型案例,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梳理特色亮点,树立良好形象。市律师协会将参加实践锻炼律师的考核评价情况,作为表彰奖励重要依据。

  广大实践锻炼的青年律师深度参与基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既缓解了基层法治力量薄弱、法律专业人才紧张的困境,也拓宽了青年律师培养通道,帮助青年律师提升了处理复杂问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真正做到为群众发声、为政府解忧、为社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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