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教育帮扶搭上“彩虹桥”
我省探索建立新机制
引导更多社会资源助力社区矫正工作
发布日期:2024-04-25 信息来源: 河南法制报 责任编辑:陶金 编  辑:陶金

  日前,省司法厅印发通知,决定在全省探索建立社区矫正教育帮扶工作“彩虹桥”机制,推动社区矫正机构与社会资源紧密沟通协作,进一步科学有效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最大限度消除可能重新犯罪的因素,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

  “彩虹桥”机制是我省在探索建立社区矫正教育帮扶体系实践中,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方式方法集合与工作指引,旨在彰显社区矫正的社会化属性,在全面梳理社会力量供给侧资源的基础上,通过整合社会资源,依托“党政机关+、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基地+、信息化+”等教育帮扶载体途径,搭建一个多方参与、多元化帮扶的平台,从法律、道德、心理矫正、家庭教育、技能培训、社会支持等方面为社区矫正对象回归社会提供专业帮助,实现社区矫正需求侧与供给侧资源的精准对接,打造我省社区矫正教育帮扶工作品牌。

  根据通知,“彩虹桥”机制把能否有效教育帮扶社区矫正对象作为检验机制建设成效的重要标准,从汇聚社会力量、突出分类管理、建强矫正小组、升级平台系统、场所提档升级五个方面入手,全面梳理十二类社会资源,建立健全各部门之间相互配合的协调机制,细化完善社区矫正对象回归社会的需求分类标准,切实形成工作合力,促进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进行和不断发展。

  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表示,社区矫正教育帮扶工作“彩虹桥”机制的探索与实践,是我省落实司法行政工作“发力提升年”、高质量推进社区矫正教育帮扶工作的具体举措。下一步,我省将不断充实内容、丰富载体、完善机制、拓展形式,帮助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推动社区矫正教育帮扶工作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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