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市“五项举措”提升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业务能力
发布日期:2024-04-12 信息来源: 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处 责任编辑:赵梦梅 编  辑:赵梦梅

  “你单位行为涉嫌违反《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第三条之规定……依照相关规定,本机关责令你单位限期改正,并作出以下处理意见……”林州市陵阳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员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至辖区内某违法企业,案件办理全程用法适当、手续完备、行为规范。

  林州市自2023年3月正式推行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以来,6个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共下放72项权限。为使下放权限接得住、用得好,林州市采取集中培训、蹲点指导、首案代办、现场观摩、案卷评查等五项举措,快速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

  一是集中培训。市司法局牵头,联合下放权限的6个行政执法部门,印发《林州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实用手册》作为培训教材并举办两期专题培训班,对所有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为期10天的封闭培训,实现人员培训“全覆盖”。授课课件由执法部门参照下放权限进行设计,通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程序与文书相结合的授课方式,有效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实操能力。

  二是蹲点指导。实行“师带徒”机制,行政执法部门抽调本系统业务骨干组成“行政执法业务指导讲师团”,分包镇(街道),一对一进行蹲点指导,及时回复和解答镇(街道)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惑。

  三是首案带办。对镇(街道)产生的第一起行政处罚案件,市司法局协调市直行政执法部门前往现场办案,面对面、手把手进行工作指导。如陵阳镇第一起行政处罚案件“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本案件处罚权限由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放,该案件2023年9月立案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指派两名业务骨干到陵阳镇指导带办,目前已顺利结案。

  四是现场观摩。组织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综合行政执法大(中)队长前往安阳县高庄镇、白壁镇进行观摩学习;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司法局联合开展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现场观摩活动。各镇(街道)通过现场观摩借鉴先进执法模式,进一步在提高标准、精细化管理上再下功夫。

  五是案卷评查。对镇(街道)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由市司法局法制审核科会同市直行政执法部门法规科逐一进行评查;此外,市纪委监委与市司法局协同联动,开展重点领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就个别卷宗存在的问题深入剖析根源,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评查中发现的行政违法线索进一步分析研判后作出具体处理意见,真正实现以评代训、以查促改,把好案卷质量关。

  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以来,林州市已开展各类行政检查13200余次,行政处罚结案19起,正在办理23起,全市行政诉讼败诉率较去年下降10.48%……一系列举措有效整合了执法力量,“一支队伍管执法”的四梁八柱基本形成,解决了长期以来存在的“看得见管不着、管得着看不见”问题,提升了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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