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赴三门峡、洛阳开展《河南省专利促进和保护条例》立法调研及立法审查
发布日期:2024-04-02 信息来源: 经济生态立法处 责任编辑:李萌 编  辑:曹源


2024326日-29日,省司法厅经济生态立法处处长李大可带领处内同志和省政协、市场监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省科技厅有关处室负责同志组成联合调研组,赴三门峡市、洛阳市对《河南省专利促进和保护条例》进行深入调研与座谈,并召开立法论证会、协调会、审查会。

326日,调研组一行先后到三门峡市河南骏通车辆有限公司、河南高精铜箔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灵宝金源朝辉铜业有限公司等地进行现场调研3月27日上午,李大可处长参加了由省政协组织召开座谈会如何激励企业创新主体进行发明创造,如何促进专利有效转化运用,如何做好专利保护工作与三门峡市政府、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三门峡供电公司、三门峡赛诺维制药有限公司、开曼铝(三门峡)有限公司、河南中原黄金冶炼厂有限责任公司、三门峡科技大市场有限公司、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以及部分省政协委员等进行广泛交流和充分探讨。3月27日下午, 调研组一行先后到洛阳市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兰迪玻璃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和洛阳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进行实地调研,了解专利促进和保护情况。

3月28日-29日,省司法厅经济生态立法处按照立法程序和省政府“1543”立法机制要求,在洛阳市组织召开了立法论证会、协调会、审查会。会上,李大可处长首先对省政府“1543”立法机制进行了介绍,并就会议程序、目的和要求进行了简要说明。专利制度是知识产权制度的核心内容,加快完善专利地方立法,推动专利促进和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是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建设国家创新高地的重要支撑。在此次立法中,针对我省发明专利创新不足,转化应用较弱、管理与服务亟待改进等问题,应当在制度层面采取多种措施促进专利创造与运用、加强专利服务与管理,激发创新活力,提高专利应用水平,为建设国家创新高地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与会人员围绕《河南省专利促进和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的立法结构和条文内容逐条进行了审查论证,并就重要问题达成一致。下一步,省司法厅将按照立法程序积极推动该条例早日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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