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献青年律师力量 推进基层法治建设|做群众的法律“贴心人”
发布日期:2024-03-26 信息来源: 河南法制报 责任编辑:陶金 编  辑:陶金

  去年11月,我省在全国率先探索建立新入职律师到司法所实践锻炼工作机制。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省司法厅首批选派200名新入职律师到100家基层司法所实践锻炼,推进基层法治建设,赋能基层依法治理。

  这些新生代力量注入司法所,会碰撞出什么样的火花?这些新任的“所长助理”履新几个月来,有什么任职感言?近日,河南法制报记者来到部分试点司法所采访,一探究竟。

人物名片

  姓名:吕清

  年龄:35岁

  身份:河南朝露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实践锻炼地点:新县司法局新集司法所

做群众的法律“贴心人”

  大方得体、温柔热情……这是日前河南法制报记者在新县司法局新集司法所采访中,吕清给人的第一印象。交谈中,她时常挂在嘴边的微笑,让人感觉十分亲切。

  吕清作为一名新入职律师,去年10月到新县司法局吴陈河司法所实践锻炼,今年1月又被调整到新集司法所。新集镇是新县县委、县政府办公场所所在地,交通便利,不少企业在此投资。

  实践锻炼期间,吕清不仅对镇党委政府相关执法行为提出法律意见建议,还帮着起草相关协议,进行规范性文件审查。近半年的实践锻炼,吕清总结出一套处理问题的方法,每次纠纷调解,她总能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让当事人心服口服。

  前不久,新集镇居民岑某的女儿在放学途中被一宠物狗咬伤,送医治疗花费近4000元。经过多次协商,宠物狗的主人一直不愿意支付这笔医药费。岑某一度为此事气得吃不下饭。

  “要不你去司法所找吕律师问问。”邻居给出了建议。岑某抱着试一试的态度,来到新集镇司法所向吕清寻求帮助。吕清了解情况后,先是找到当地派出所沟通,确定了狗咬人的事实,然后通过电话联系方某,让其来司法所进行调解。

  “我就不该出这个钱。”方某告诉吕清,她的宠物狗当时是拴在树边的,岑某的女儿去摸了它才会被咬,自己不应该承担医药费。吕清在平复方某情绪后,为其详细讲解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纠纷的相关专业法律知识和案例,并提出调解方案。

  “你是专职律师,我信你。”方某说。在吕清的多次沟通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方某当场将医药费支付给岑某。

  “司法所在法治建设中的地位日益凸显,更加需要专业法律人才。”新集司法所负责人管飞介绍,去年,该所加挂了全面依法治乡办公室的牌子,承担着人民调解、普法、公共法律服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合法性审查等10多项职能,亟待法律专业人才的加入。“吕清律师来到司法所后,往往是从专业角度开展工作,比如调解。老调解员多是从情理方面开展调解,有时候在法理上讲得不太明白。吕清从法理上阐释,让当事人知法懂法,心服口服。”管飞说。

  随着吕清处理的纠纷越来越多,群众在日常生活中产生矛盾,都愿意找她帮忙。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吕清坦言,自己深感责任重大,今后将更加注重学习新知识,努力将更多、更全面的法律服务送到群众身边,成为群众生活中的法律“贴心人”,不断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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