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与省生态环境厅在郑州市开展《河南省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立法调研
发布日期:2024-03-25 信息来源: 经济生态立法处 责任编辑:李萌 编  辑:李萌

        2024年3月22日,省司法厅经济生态立法处处长李大可带领处内同志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相关领导以及处室负责同志组成立法调研组,郑州市开展《河南省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立法调研。

    调研组先后实地考察了京广路隧道防汛改造和运行情况、柿园污水泵站运行情况、郑州市城市防洪排涝监测预警系统运行情况、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和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详细了解了郑州市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管理、城市防汛、排水许可以及再生水和污泥资源化利用等方面的实际情况。通过本次调研,调研组对我省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的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情况有了深入细致的把握,为做好《河南省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立法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实践支撑。

    调研组认为,《河南省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要立足我省实际,重点关注我省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与难点堵点问题,优化城镇排水管网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管理,提升城镇防灾排涝能力,推进污水处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贯彻环保、系统、循环发展理念,提升再生水利用率和废物资源化利用率,引领循环产业发展和产业绿色转型,促进高质量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省司法厅与省生态环境厅在郑州市开展《河南省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立法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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