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召开第四次会议暨
现场述法工作会议
发布日期:2024-03-19 信息来源: 依法治省办秘书处 责任编辑:史彦东 编  辑:史彦东

3月13日,濮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召开第四次会议暨现场述法工作会议。市委书记万正峰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政法委书记孙起鹏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面依法治省工作的意见》,审议了《濮阳市贯彻落实<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纲要 ( 2023—2027年)>重要任务举措分工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的意见》。4个县(区)和4家市直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了现场述法,其他县(区)和市直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了书面述法。与会同志进行了现场民主测评。

万正峰对各县(区)和市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述法情况给予肯定,要求认真总结经验、保持良好势头,切实增强推进法治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濮阳实践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万正峰指出,2023年以来,濮阳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创成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抓手,用法治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打造最优营商环境、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一体推进法治濮阳、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万正峰强调,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是法治建设承前启后的关键时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中心大局,守正创新,开拓进取,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各环节全面深化提升,单项工作争一流,整体工作上台阶,奋力推动法治濮阳建设再上新台阶。

万正峰要求,要强化组织领导,形成各级各单位工作合力,确保全面依法治市任务落实见效。要夯实各级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以“关键少数”有效带动绝大多数。要强化结果运用,有机衔接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各环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立法、每一件执法、每一次法律服务中真切感受到法治保障的力度和法律服务的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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