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献青年律师力量 推进基层法治建设|“老百姓的事儿,再小都是大事儿”
发布日期:2024-03-19 信息来源: 河南法制报 责任编辑:陶金 编  辑:陶金

  去年11月,我省在全国率先探索建立新入职律师到司法所实践锻炼工作机制。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省司法厅首批选派200名新入职律师到100家基层司法所实践锻炼,推进基层法治建设,赋能基层依法治理。

  这些新生代力量注入司法所,会碰撞出什么样的火花?这些新任的“所长助理”履新几个月来,有什么任职感言?近日,河南法制报记者来到部分试点司法所采访,一探究竟。

人物名片

  姓名:姚新宇

  年龄:25岁

  身份:河南善济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实践锻炼地点:信阳市司法局羊山新区分局彭家湾司法所

“老百姓的事儿,再小都是大事儿”

  “姚律师,你帮我看看,借条这样写是不是合法有效的?”

  “姚律师,我想问问,怎么申请起诉离婚?”

  …………

  3月6日一大早,信阳市司法局羊山新区分局彭家湾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大厅里,前来进行法律咨询的群众围在姚新宇工位前,迫不及待提出自己的问题。

  这种场面,彭家湾司法所所长袁梓洋早已习惯。“从今年元旦到我们这儿,姚新宇就成了‘大明星’,群众知道司法所来了个专业律师,来进行法律咨询的明显比之前多了。”据袁梓洋介绍,根据实践锻炼协议,姚新宇每个月有一半的时间固定在司法所上班,有些群众会专门挑他在的日子来咨询法律问题、调解矛盾纠纷。

  “来这儿之后,我发现司法所的工作和自己想象得很不一样。我时常感到本领恐慌,得一直学习,才能在面对群众提问、化解矛盾纠纷时更从容。”谈到实践锻炼以来的感受,姚新宇直言还挺有挑战性的。一开始面对群众时,他很紧张,法律解释得也比较生硬,像是“背诵法条”,现在他逐渐得心应手,面向群众也更加自然。

  来司法所实践锻炼以来,姚新宇已经处理了大大小小数十起矛盾纠纷。姚新宇印象最深的,是一起工程款纠纷的调解案件。施工方负责人在多次交涉仍未拿到剩余2万元工程款的情况下,情绪激动,表示要带领十几名工人冲到雇主家中打砸要账。姚新宇一边对施工方负责人进行心理疏导,一边联系雇主,说明现状,阐释相关法律法规。经过姚新宇多轮次、耐心细致做双方工作,最终,双方达成和解,施工方负责人顺利拿到剩余工程款,避免了矛盾纠纷扩大升级。

  谈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袁梓洋充分肯定了专业律师所发挥的作用:“彭家湾乡是羊山新区唯一一个乡镇,法律人才匮乏。专业律师加入司法所,调解矛盾纠纷时能从法律角度给当事人释法明理,且专业律师的身份很容易让人信服,大大提升了矛盾调解成功率。”

  提供法律咨询、调解矛盾纠纷、开展普法活动、为乡镇党委政府提出法律意见建议、进行规范性文件审查……来到彭家湾司法所近半年时间里,姚新宇每一天都很忙碌,也很充实。

  “最大的感受就是真正在基层一线了解群众所需所盼,为他们解决问题后,我很有成就感。群众的事儿,再小都是大事儿,他们的法律需求是多种多样的,必须时刻注重学习,提升自己的服务能力,才能更好满足群众需求。”姚新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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