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利益无小事 一枝一叶总关情
——南阳市宛城区新入职律师到司法所实践锻炼纪实
发布日期:2024-03-14 信息来源: 南阳市司法局 责任编辑:袁君 编  辑:袁君

  遇到“急难愁盼”事,你第一时间会想到找谁?在南阳市宛城区东关和五里堡街道,不少群众选择了到司法所找驻所实践锻炼律师提供法律帮助。

  艰难讨薪十余载,律师帮助一朝还。2024年2月19日,满面愁容的魏大姐走进宛城区司法局东关司法所,称十三年前她和其他五名女同志跟着包工头在某工地干刷腻子的活,虽经多年讨要工资,还通过劳动监察等途径维权至今,尚有三四万元工资一直要不回来,这笔血汗钱已经成了她们的一块心病。驻所实践锻炼律师徐上舒了解情况后,认为本案虽涉案金额不大,但关系到农民工切身利益,当即以律师身份给包工头任某打电话讲明法律后果,告知其目前各级各部门都在开展根治农民工欠薪行动,建议其尽快支付工资。包工头任某承认欠钱属实,但存在因投资失败上了失信黑名单、所有账户都被冻结等现实困难。经三个多小时的反复协调沟通,徐律师终于促成双方达成分期付款和解协议,魏大姐拿到了首期支付的一万余元工资。“没想到能要到钱,心里热乎乎的,感谢律师!”魏大姐连连感谢。

  急难愁盼来咨询,律师释法解民忧。2024年3月8日,一脸焦急的夏先生到五里堡司法所进行咨询,称其突然收到法院的传票,要求其作为女儿的监护人,承担一起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不知道怎么办才好。驻所实践锻炼律师裴洪基查阅了其带来的起诉状及开庭传票等材料后,告知夏先生本次开庭的主要目的是质证,根据现行适用的法律规定,受害者一方当事人申请伤残鉴定和三期鉴定的,对于鉴定材料需要进行质证后才能移送至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并提醒夏先生可以在开庭时对对方提出的鉴定材料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鉴定报告作出后,对于鉴定报告有异议的还可以再提出;如果双方都没有异议,受害者一方诉讼请求的具体数额将确定下来,再结合交通事故书责任划分确定各方当事人需要承担的赔偿责任。赔偿责任问题可以与受害者一方进行协商调解,如果自己的孩子在事故中也受到了伤害,夏先生可以依法主张权利。细致的讲解让夏先生心里有了底,紧锁的眉头也舒展开来,表示将积极配合法院的工作,并依法主张权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用专业法律知识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是两位律师到司法所实践锻炼以来极为平常的工作,也是宛城区司法局以“6+6+N”工作模式推动新入职律师到司法所实践锻炼工作走深走实的一个缩影。小事连着民生,民生连着民心,工作干的好不好,关键看有没有为群众解决问题。新入职律师到司法所实践锻炼工作开展以来,宛城区司法局聚焦“实现双向赋能 助推基层之治”主题,积极探索“6+6+N”工作模式,即以派出所、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和信访办普遍参与的“警司访+”工作为基础,和街道办及街道行政执法综合中队实行工作联动,完成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普法宣传、“法律明白人”培训、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协助规范行政执法等“6”项主要工作任务,引入民政、妇联、平安办等街道办“N”方部门,律师每周五到街道平安办值班,为来访群众提供法律服务,为街道重大决策适时提出法律建议,通过多方优势互补,助力实现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总目标。11月份以来,通过该模式已参与调处矛盾纠纷36件,进行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合同的合法性审查15次,培训“法律明白人”289人次,为群众解答法律问题112个,提出法律建议18条。

  “到司法所实践锻炼四个多月来,最有成就感的时候就是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的时候”,两位律师表示,“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聚焦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用专业法律知识回应群众关切,积极践行为民服务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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