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公布行政执法“四张清单”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2024-03-12 信息来源: 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处 责任编辑:赵梦梅 编  辑:赵梦梅

  推行建立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四张清单”制度是我省落实包容审慎监管执法的重要举措,有利于从源头上预防“小过重罚”,保障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引导市场主体规范经营,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截至2023年6月底,全省累计实施不予处罚案件29万件、从轻处罚案件6.6万件、减轻处罚案件2.2万件、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案件0.4万件,减免罚款逾2.5亿元,切实减轻了行政相对人的不合理负担,有效提升了行政执法的群众认同感和社会公信力。

  为全面提升行政执法“四张清单”工作成效,营造学有榜样、做有标杆、赶有方向的良好氛围,我省开展了行政执法“四张清单”典型案例评选活动。经过申报推荐、审查筛选、专家评审等环节,评选出9个典型案例,供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学习借鉴,持续探索完善包容审慎监管执法长效工作机制,以高质量行政执法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附件:

  一、不予处罚典型案例

  1.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老城区税务局办理的某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案.pdf

  2.安阳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办理的某影城有限公司超时播放映前广告案.pdf

  3.焦作市生态环境局办理的某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案.pdf

  4.漯河市畜牧局办理的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的饲料标签不符合规定案.pdf

  5.济源市医疗保障局办理的某医院超限制支付造成医保基金损失案.pdf

  6.济源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办理的某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案.pdf

  二、从轻处罚典型案例

  7.郑州市水利局办理的某建筑有限公司违法取水案.pdf

  8.濮阳市范县河务局办理的史某未经批准在黄河河道管理范围内取土案.pdf

  三、减轻处罚典型案例

  9.鹤壁市市场监管局办理的某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发布使用绝对化广告用语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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