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司法局多管齐下全面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发布日期:2024-01-05 信息来源: 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处 责任编辑:赵梦梅 编  辑:赵梦梅

  自2023年2月河南省人民政府对濮阳市开展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批复以来,濮阳市统筹谋划,强化指导,全面开启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后半篇文章”。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专门作出批示“请妥善组织好各自分管领域的行政处罚权下放工作,确保做到无缝衔接、权责压实、执法高效”。2023年4月,濮阳市政府出台《关于开展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各县区一体推进,公示主体、发布公告、交接权限,6月1日起,全市所有乡镇政府全面实行综合行政执法,8月15日,所有乡镇挂牌成立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办公室,实现了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全覆盖。濮阳市司法局多措并举,多管齐下,创新培训、完善机制、强化督导、规范执法、提升能力,全面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持续提升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水平。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平稳下放,执法工作有序开展,截至12月底,全市75个乡镇共办理行政处罚30件,办理行政检查764件,办理行政强制4件。

  一、创新培训方式,提升执法能力

  市、县区司法行政部门坚持“边帮扶、边督导”思路,采取多种方式,多层级全方位,开展县乡“一体化”培训,指导提升基层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市县乡三级多种形式开展业务培训共计200余次。一是采取“覆盖式”培训。利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邀请高校教授、省司法厅专家进行专题授课,对600余名基层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全覆盖式法律知识培训。二是采取“观摩式”培训。针对乡镇不会执法的问题,由乡镇选派执法人员,到县直执法部门,结合实际案例进行跟班观摩执法,到县法院旁听行政诉讼案件庭审,以案说法,以案学法。三是采取“实战式”培训。针对乡镇的执法案件,县区赋权部门选派专业人员进行现场指导,针对下放事项逐条讲解,以帮促督,以督促规,确保基层执法能力不断提升,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

  二、向内督导提质效,向外考察拓思路

  一是督导调研全覆盖,个别提醒促整改。为确保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走深走实,濮阳市司法局创新工作方法,多次开展督导调研,不断提升监督质效。市、县区司法行政部门同步对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开展督导调研,确保走到每个乡镇,对66项行政处罚权下放、执法队伍建设、执法装备配备、执法工作开展等情况实地查看。以濮阳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对工作推进缓慢的县区下发《关于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提醒函》,督导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提醒函”直达县区主要领导,是传导压力、压实责任、督促整改、推动工作的有力抓手。二是学习考察拓思路,借鉴经验促提升。市司法局组织各县区、乡镇互相学习,相互指导,形成良性循环。组织县区分管领导和市局相关科室人员到镇平县张林镇、遮山镇,社旗县唐庄乡、兴隆镇等多个县乡考察学习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观摩学习,座谈交流,借鉴先进经验,拓宽工作思路。

  三、完善制度体系,创新解决问题

  濮阳市司法局印发规范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文件,指导县乡完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县区级建立行政执法联席会议、信息共享、案件移送、执法协作、行政执法考核评议等制度,乡镇级建立综合行政执法教育培训、案卷管理、车辆管理、罚没物品管理库管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各县区建立由县级领导牵头的工作协调机制,通过定期会商、专题会议、现场督导,通报各单位工作推进情况,部署阶段性的工作任务,协调解决执法中的问题困难、矛盾争议,做到“放权不放手”。县乡在市级下发的14项制度模板上,因地制宜,创新制定适合各自县乡的制度,清丰县创新建立“一案双审”、“一案双查”制度,南乐县拟出台《驻乡指导员质效考评办法》等。

  四、编制指导手册,规范执法行为

  为进一步推进濮阳市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切实加强对乡镇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市司法局编制并下发《濮阳市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学习资料汇编》《濮阳市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指导手册》,内容涵盖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及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放权赋能、事项清单、岗责体系、执法流程、文书范本等内容,制定县区级、乡镇级制度参考模板,对行政执法人员行为、用语、着装等进行规范。“资料汇编”“指导手册”对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进行详细的规范指导,帮助基层执法人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快速把握重点、固定证据,规范准确实施行政处罚,为乡镇理顺执法权责、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监督、增强执法能力、提升执法效果提供了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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