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和省、市院关于全面推开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总体部署,着力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正确实施,充分发挥社区矫正检察职能,扎实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提质增效,近期,潢川县人民检察院对全县社区矫正机构开展了社区矫正巡回检察。
在巡回检察活动中,潢川县人民检察院邀请熟悉法律知识的人民监督员全程参与,并在巡回检察前向其详细介绍社区矫正检察监督的主要内容。巡回检察过程中,采取与人民监督员共同到司法所实地查看社区矫正场所、约谈社区矫正对象、查看社区矫正对象活动轨迹等方式,让人民监督员深入了解并全面参与社区矫正巡回检察,提出监督意见建议。对于监督发现的问题,主动听取人民监督员意见建议,当场反馈、定期监督指导整改。
办案检察官对社区矫正工作者强调:“社区矫正工作的目的,一个是教育,一个是帮扶,每位社区矫正人员能够按期解矫,是你们最大的成绩。”人民监督员王天祥说:“社区矫正工作做好了,可以帮助他们顺利回归社会,对社会的危害性越来越小,还可以节约大量司法资源。”
“人民监督员+巡回检察”模式,是对检察机关巡回检察履职办案的一次“体检”。通过人民监督员全程参与,听取人民监督员对工作的意见建议,更加注重发现问题和整改问题,提高了巡回检察和社区矫正工作质效、推动司法办案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