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好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答卷人
——全省调解工作会议典型发言摘登
发布日期:2023-12-01 信息来源: 河南法制报 责任编辑:崔玉林 编  辑:崔玉林

  11月24日,省高级法院、省司法厅联合召开全省调解工作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解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总结工作,表彰先进,交流经验,部署新时代新征程全省调解工作,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南实践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会上,洛阳市司法局、安阳市司法局、郑州航空港区法院等6家单位作典型发言。现将其发言材料予以摘登,以供交流学习。

  洛阳市司法局“三项建设”提升调解质效

  近年来,洛阳市司法局狠抓人民调解组织、队伍、机制“三项建设”,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狠抓组织建设,织牢纠纷化解“一张网”。建强村级调解组织,整合镇域调解资源,为每个乡镇(街道)配备不少于两名专职调解员,整合网格员、信访专员、公安民警及辅警等力量,参与排查化解信访、土地等领域的疑难复杂纠纷。在市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人民调解中心并实现全覆盖,打造综合性、一站式矛盾纠纷化解平台。

  狠抓队伍建设,锻造矛盾化解“主力军”。扎实推进协会建设,实现市县两级全覆盖。今年10月开始在全省率先开展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工作,并将评定结果与调解员工资案补挂钩,推动队伍建设迈入专业化、职业化快车道。

  狠抓机制建设,构筑多元化解新体系。全市有110余名调解员被派驻到公安派出所,参与突发性纠纷和非警情案件的调解。与市信访局、市妇联联合制订方案,推动信访事项调委会和婚姻家庭纠纷调委会实现市县两级全覆盖。

  济源示范区司法局“三调联动”及时调处矛盾

  近年来,济源示范区司法局持续深化“三调联动”工作机制,矛盾纠纷化解成效得到全面提升。

  规范诉调对接。联合市法院设立诉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对接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统一接收案件委派,分流至各镇(街道)、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在法院设立派驻人民调解工作室,配备专职调解员17名,直接接收案件进行调解。建立法官对口指导人民调解制度,提升诉前调解专业水平。

  加强警调对接。联合公安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警调对接工作机制的通知》等文件,明确非“警情”案件纳入调解范围,在公安派出所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建立前端调、移交调工作机制,将209名民(辅)警纳入兼职调解员队伍;化解不了的,转交调解室及时调处。

  推进访调对接。联合市信访局印发《关于人民调解参与信访工作的意见》,在人民调解中心设立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委员会,接收信访部门委派信访事项的调处;在镇调委会设立信访调解室,负责初信初访或上级委派信访事项的调处,配合做好重大信访事项的疏导化解。

  灵宝市法院用好平台将调解贯穿始终

  近年来,灵宝市法院坚持将调解贯穿矛盾纠纷化解始终,推动“化讼止争”向“少讼无讼”转变。

  用好平台。用好府院联动平台,及时调处重大、紧急、群体性矛盾纠纷。用活社会治理平台,依托市域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网格调”,做到人在网格走、事在网格办。用足诉调对接平台,设立诉调专员,对接综治中心,打通调解联动堵点。

  突出抓手。组成“法官讲师团”,联合司法行政部门,集中培训、定向培养、交流授课、个别指导,定期邀请人民调解员到法院旁听庭审。开展“双学双争”“无讼村、无讼社区”创建活动,每月对人民调解员进行法律法规和政策宣讲。常态化开展“法律六进”和巡回审判,注重基层司法服务。

  突出重点。突出案件分流“快”,提供诉前引导、法律指导、信访疏导“一站式”诉讼服务,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纠纷,引导当事人自愿选择诉前调解方式。突出沟通协调“畅”,针对多发高发案件背后存在的社会治理问题,及时预警,发布年度司法审判白皮书,提出法律意见和处置建议。

  安阳市司法局“码上调”赋能基层治理

  近年来,安阳市司法局坚持突出数治赋能,依托“数治司法行政”信息化平台研发的“码上调”线上调解程序运行以来,群众对调解工作的知晓率、首选率大幅提升。

  一码受理精准高效。安阳市司法局把全市1万余名人民调解员纳入“码上调”线上调解平台,群众通过微信扫码即可上报调解需求,系统自动就近推送不少于3个调解组织,并根据7种多发纠纷类型推送专业人民调解员,被选择的调解组织根据群众选择情况及时网上受理,确定人民调解员。

  一链整合全程把控。根据调解流程、时间节点,实现人民调解员受理短信提醒、纠纷超期预警提醒、调解进度全流程监督,形成纠纷化解全链式监管考核模式。

  一体分析评价反馈。运用大数据对基层矛盾纠纷主要特点、易发多发领域等进行分类,直接呈现到各级指挥中心大屏,为科学决策提供数据支撑;根据当事人反馈对各个调解组织、调解员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客观评价。

  郑州航空港区法院加强诉前诉中调解指导

  近年来,郑州航空港区法院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推动矛盾纠纷前端化解、实质化解。

  突出诉前指导。依托区平安建设促进中心,实现指导工作纵向嵌入乡镇(办事处)、村(社区)基层治理单元。将人民调解员参加集中培训、旁听庭审、调解协议自动履行情况等与调解业绩一并纳入考核,强化人民调解员矛盾纠纷“源头解决、实质解决、一次性解决、在我手上解决”四个解决意识。突出诉中指导。法官通过调解记录表及当事人的反馈,对成诉案件的人民调解工作进行审查评价。对适宜继续调解的,指导人民调解员调整思路方法继续调解;对在法官指导下仍未调解成功的,法官邀请人民调解员参加调解;对疑难但有调解可能的,通过法官会议厘清法律关系、统一调解思路,由法官与人民调解员再次共同调解;对调解不成功的,在宣判的同时将判决书送至调解员,引导类案示范调处。

  上蔡县司法局探索“巡回调解团”模式

  近年来,上蔡县司法局探索“预防在先、上下联动、协同发力”的“巡回调解团”工作模式,推动矛盾纠纷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

  整合资源,推动专业化。上蔡县以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基础,吸纳辖区内行政执法职能部门和村(居)调解人员组建“巡回调解团”,按约定时间和地点,由调解团成员开展调解工作。探索打造“数字化巡回调解团”,在驻马店市率先建成“智慧法律服务综合平台”,动员律师、村居法律顾问和“法律明白人”加入平台,开通“法律顾问服务端”和“群众使用端”,实现线下“巡回调解”和线上“随时调解”有效融合。

  规范程序,推动规范化。上蔡县在各个村(居)公布“巡回调解团”联系方式,引导村(居)民参与巡回调解,及时反映诉求和问题,确保矛盾纠纷第一时间反映、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化解。每月集中摸排走访民间矛盾纠纷,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定期回访当事人,督促协调化解事项的落实,防止纠纷反弹。

当好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答卷人<br> ——全省调解工作会议典型发言摘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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