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省立法调研组赴我省交流学习储备粮立法经验
发布日期:2023-09-26 信息来源: 经济生态立法处 责任编辑:李萌 编  辑:曹源

 

9月7日,9月20日,河北省司法厅立法调研组、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立法调研组先后到我省调研走访、座谈交流借鉴学习储备粮立法方面的经验做法。

根据调研安排,座谈会上,经济生态立法处同志《河南省储备粮管理办法》的修订背景、立法审查思路和主要特点等与外省立法调研组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得到两地立法调研组的高度评价。河北省司法厅立法调研组和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立法调研组一致认为《河南省储备粮管理办法》既契合中央改革精神,做到了立法与改革相衔接;又符合我省实际,理顺了储备粮管理的体制机制还为今后规范企业储备和完成储备粮管理体制改革预留了空间,体现了立法的科学性和前瞻性的统一,为两地下步立法提供了良好的借鉴和参考。

《河南省储备粮管理办法》是我省首部综合性粮食储备管理政府规章,为2021年省政府立法计划审议项目,由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起草,我厅负责立法审查工作。在立法审查中,我们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立足建立更加科学、高效、完备的储备粮管理体制,通过立法扩大了规范调整范围、确立了地方政府储备运营主体与承储企业双运行架构、厘清了地方政府储备各方责任,并结合我省实际对企业储备设置了引导性条款为将来立法预留了发展空间。此次立法对有效应对新形势下粮食安全形势发生的深刻变化,解决储备粮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牢牢稳住粮食安全“压舱石”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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