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发源于邓州。“四议”即党支部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决议。“两公开”即决议公告公开、实施结果公开。“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先后6次被写进中央一号文件,2018年被写入《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2022年11月,“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展馆被命名为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党的十八大以来,邓州市紧扣中央关于提高基层治理能力和省委“两个高质量”战略部署,持之以恒用好用活“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并不断赋予其新的内涵和效能,使其始终充满生机、富有活力。
在实践中巩固提升
仲春时节,走进邓州市都司镇大程营村,花墙规范,道路宽敞,湖水清澈,村里10多处游园里桃红柳绿、莺歌燕舞,一派春日好风光。
昔日的大程营村,可不是这样的。当时,村里唯一的主干道,被两旁群众在修建房屋、铺设院落地坪时不断侵占,道路越来越窄,在农忙时,大型农用机械通行受阻,给群众生产生活造成极大不便。
为此,去年4月,该村村委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流程开展工作,经过党支部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大会决议等环节,村居环境整治活动顺利启动。
在10余年的运用实践中,邓州市在不断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了各项配套制度,确保“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科学运用,取得实效。邓州市委将“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凡村(社区)支部书记培训必讲“四议两公开”。2021年,邓州市出台完善《“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实施办法》,从决策内容、操作程序、配套制度等,对“四议两公开”进行进一步的明确规定,尤其是规定了“合法性审查制度”:村级运用“四议两公开”决议事项时,村“两委”要提前3日将有关事项告知村(居)法律顾问,而对于村级涉及的土地调整、工程建设等重要决策事项,要提请乡镇(街、区)进行合法性审查,避免个别村组织或集体因为欠缺法治意识而陷入法律诉讼。
在内容上与时俱进
近年来,结合新时代新任务,邓州市把脱贫攻坚“三个精准”、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厕所革命”等乡村振兴中的大事要事纳入决策范畴,使“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在新领域焕发新生机。
在产业帮扶、贫困户就业、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中,通过运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让群众参与决策,保障了帮扶政策落实;在土地“三权”分置改革中,乡村两级科学运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集体商讨土地流转的具体行动方案,确定土地流转、土地整理、土地再流转的每一个环节步骤,明确土地发包、土地征占用及补偿分配等涉及集体土地重大事项的民主决策程序和内容,助推了“三权分置”改革顺利推进。
特别是2015年以来,邓州市将“互联网+”思维、网格化精细管理与“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相结合,建立市乡村三级信息服务平台,推行社会治理网格化、服务群众信息化,使意见收集、事项公开都可以通过网络快速进行,构建起“党建+民主科学决策+全方位服务”的社会治理新机制,为“老品牌”赋予了“新元素”、生发出“新活力”。
目前,全市95%以上的村都能够较好运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党支部领导村民自治”“民事民议、民事民管、民事民办”“大事讲程序、小事讲理念、有事就商量”已成为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的思想共识和行动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