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仲裁工作融入商丘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发布日期:2023-07-19 信息来源: 公共法律服务局 责任编辑:曾松 编  辑:曾松

  近日,商丘市人民政府出台《关于推进仲裁工作进一步融入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实施方案》(商政办〔2023〕25号)。这是我省首次出台同类文件,方案从五个方面,力促商丘仲裁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广泛宣传推广仲裁法律制度。以招商引资、土地开发、工程建设、房地产交易、金融借贷、市场买卖、物流运输、保险理财、知识产权、生活消费等领域为重点,根据不同企业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宣讲仲裁制度,运用仲裁方式化解矛盾纠纷。

  二是持续规范合同仲裁条款。加强合同管理,引导各单位对所服务管理的行业、企业中使用的商事类、经济类合同文本进行认真梳理,在合同争议解决条款中全面推广使用规范的仲裁条款。

  三是大力推进“诉裁对接”“调裁对接”。加快建立诉讼与仲裁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加强诉源治理,强化司法监督。大力推进人民调解组织、律师调解组织和行业、商会调解组织与仲裁机构对接,对无法达成调解协议但适宜仲裁的案件,引导矛盾双方适用仲裁方式解决。

  四是健全仲裁工作协作机制。建立仲裁情况通报制度,对涉及重大疑难、群体性纠纷的仲裁案件,协同做好风险排查、纠纷调处、维稳防控工作。

  五是全面提升仲裁服务水平。持续规范办案管理,探索“网上仲裁”,完善质量管控体系,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提升快速结案率、调解和解率和自动履行率。对涉招商引资、政府投融资、政府采购、重大基础项目建设等发生的矛盾纠纷,建立绿色通道,推进快受理、快办理、快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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