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码上监督” 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再优化
发布日期:2023-05-12 信息来源: 开封市司法局 责任编辑:韩伟 编  辑:韩伟

  “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入企执法检查,除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等特殊情形外,必须扫‘汴企通’二维码,方可入企执法检查。”近期,开封市“依法行政•码上监督”工作新闻发布会举行,介绍“依法行政·码上监督”十项措施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会上,开封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孙振廷重点介绍了《开封市“依法行政•码上监督”十项措施》的出台背景、制定过程和效果目标,并表示,“十项措施”的制定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过了多轮调研论证及意见征集,依托开封市纪委监委“清廉开封•码上监督”平台,建立了开封市“依法行政•码上监督”平台,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将行政执法查处流程通过大数据进行流转,实现对行政执法内容、流程、方式、结果的全方位监督。

  据介绍,《开封市“依法行政•码上监督”十项措施》包括赋予企业二维码、执法主体全覆盖、入企执法必扫码、执法行为“码”上传、涉企执法审慎包容、明确“码上监督”主体、“码上监督”闭环管理、企业诉求“码上受理”“码上监督”高位推动、强化“码上监督”结果运用等内容。

  根据“十项措施”规定,在全市范围内推行一企一码,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入企执法检查,除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等特殊情形外,必须扫“汴企通”二维码,方可入企执法检查。企业如果遇到涉行政执法违法行为,可以通过“依法行政•码上监督”平台直接咨询和投诉,也可以拨打市政府企业投诉专线、县(市、区)司法行政部门投诉电话、全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投诉电话进行投诉举报,有关线索导入平台统一监管。

  司法行政机关作为行政执法监督的主体,在具体监督过程中,将通过“工作台账预警单、工作进展提醒单、任务落实交办单、问题差距督办单、专项任务督查单”五张清单,进一步强化压力传导,实施以“建账、办理、催办、反馈、办结”为核心的闭环运转机制,对行政执法立案查处全过程进行全面把控,确保“十项措施”真正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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