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省国动办(人防办)开展《河南省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和维护管理办法(草案)》立法调研
发布日期:2023-04-10 信息来源: 社会文化立法处 责任编辑:孙广永 编  辑:孙广永

       4月3日至7日,省司法厅高级法律专务梁增杰,省人防办党组成员、副主任陈霞及相关处室人员组成的调研组赴洛阳、漯河市开展《河南省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和维护管理办法(草案)》立法调研。

调研组围绕人防工程平时使用和维护管理、服务民生、助力经济建设等方面,先后实地查看了洛阳、漯河市6处不同类型人防工程和地下空间开发项目分别在洛阳市、漯河市召开座谈会,针对《办法(草案)》,围绕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责任主体、维护管理经费保障、人防工程报废拆除等相关条款内容,与市国动办、司法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物业管理公司等单位代表进行了交流研讨。

梁增杰同志在交流研讨会上对洛阳、漯河两市规范人防工程平时使用和维护管理方面的经验做法给予了肯定,并对立法座谈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人民防空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危、事关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成果,人防工程平时使用维护管理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息息相关,要充分认识此次立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论证,提高立法质量二是要实事求是各单位、企业要立足工作实际情况畅所欲言,总结工作中的好方法好思路好经验,对《办法(草案)》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三是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人防工程使用维护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实际困难以《办法(草案)》为抓手,开展深入讨论,增强立法的适用性、可操作性

陈霞同志在讲话中,座谈的有关市直单位和企业代表积极参与调研、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表示衷心感谢,并强调此次立法调研是贯彻落实全党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的具体实践,会后将认真梳理、汇总、吸纳各单位、企业代表的意见建议,在制度顶层设计方面开展针对性深化论证,提高《办法(草案)》起草质量,使我省人防工程平时使用和维护管理工作真正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解决长期制约人防工程发展的维护管理问题,实现人防工程建设使用维护管理的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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