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提高行政应诉工作质效,鹤壁市认真落实行政应诉工作有关规定,狠抓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针对部分行政机关对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偏低、行政应诉败诉率高等问题,鹤壁市着力强化意识,健全工作机制,深化府院联动,强化监督考核,让“民告官,能见官”成为常态,让争议实质性化解成为常态。
会议推动强意识。针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低、行政应诉败诉率高的问题,2022年4月组织召开全市行政应诉工作推进会。会上,通报了2021年度全市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和败诉率,副市长罗锴强调各行政机关负责人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充分认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对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作用;要准确理解严峻形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法律素养和依法应诉能力;要压实主体责任,实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努力化解行政争议。
建章立制压责任。为全面落实《河南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定》,及时出台《鹤壁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各行政机关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各项规定,坚持“应出尽出”原则,通过出庭应诉化解争议。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备案、通报、约谈机制,对不按有关规定出庭应诉和备案的行政机关予以通报批评,并将通报抄送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既不出庭应诉又败诉的案件及时约谈相关负责人,不断压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主体责任,积极构建负责人出庭应诉和争议化解的常态化机制。
府院联动促沟通。2022年10月,鹤壁市府院联动工作会议召开,市长郭浩在会上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尤其是正职负责人出庭应诉提出了明确要求。政府和法院明确专人担任信息联络员,建立行政应诉联系和台账共享机制。市政府办公室与市中级法院每季度召开一次行政应诉案件沟通会,就全市行政诉讼案件的受理、审判和执行情况进行研判,就行政争议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讨论,增进共识、加强协作,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促进行政和司法良性互动。
强化监督保长效。将行政机关履行行政应诉主体责任、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应诉败诉率、行政争议化解等工作纳入法治建设考评指标。市政府办公室定期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和行政应诉败诉情况,向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专题汇报,以引起各级行政机关对行政应诉工作的重视,形成多方协同监督的格局,打造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和争议化解的长效机制。
2022年第四季度,鹤壁市两级人民法院公开庭审理行政案件45件,由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45件,出庭应诉率实现100%。从全年情况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从第一季度开始逐季提升,平均出庭应诉率达94%,与2021年67%相比,提升27个百分点。与之相对应,行政机关败诉率由2021的23%下降到2022年的11.6%,全省最低。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和行政机关败诉率上实现“一升一降”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