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省文物局赴信开展《河南省革命文物保护条例》立法调研
发布日期:2023-03-14 信息来源: 信阳市司法局 责任编辑:孙广永 编  辑:孙广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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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28日至3月3日,省司法厅高级法律专务梁增杰、省文物局革命文物处处长张永俊一行前往信阳市,开展《河南省革命文物保护条例(草案)》立法调研。

  28日下午,调研组召开立法座谈会,现场听取市委宣传部、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司法局、市文广旅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鄂豫皖革命纪念馆、信阳博物馆等单位的意见建议。会上,调研组同参会单位进行深入沟通和交流,省司法厅高级法律专务梁增杰就开展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立法工作对加强革命文物的保护、管理、运用,赓续红色血脉、传承红色基因的重要意义作了深刻阐述。

  随后,调研组先后赴新县许世友故居、鄂豫皖革命旧址群、鄂豫皖苏区首府博物馆和光山县花山寨会议旧址、王大湾会议旧址、白雀园烈士殉难地、固始县杨山煤矿工人武装起义旧址等地实地调研,了解革命文物的保护管理和传承利用情况,以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信阳是大别山革命老区的核心区域,鄂豫皖苏区是重要的建党基地,28年红旗不倒,波澜壮阔的革命斗争史留下了大量弥足珍贵的红色资源和革命文物,8县2区均被纳入全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名单,2021年制定施行《信阳市红色资源保护条例》,填补了全省无地方性红色资源保护法规的空白,被评选为2021年度河南十大法治热点。

  调研组对信阳市开展红色资源保护立法,创新举措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大力弘扬传承大别山精神给予充分肯定,并表示将认真梳理吸纳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和特色经验,逐条研究,对《条例(草案)》作进一步完善,确保以高质量立法助力全省革命文物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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