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司法局、许昌市律师协会
召开全市律师规范执业年活动动员大会
发布日期:2023-02-27 信息来源: 许昌市司法局 责任编辑:袁君 编  辑:袁君

  2月25日,许昌市司法局、许昌市律师协会召开全市律师规范执业年活动动员大会,对全市律师规范执业年活动进行安排部署。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杨方晓出席会议并作动员讲话,会议由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必贤主持,市纪委监委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组长王小华和司法局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孟晓克参加会议。

  许昌市律师协会监事长马红军宣读了司法局、律师协会《关于开展“律师行业规范执业年活动”的实施方案》,律师协会副会长陈华兴、河南世纪风律师事务所主任彭胜利分别代表律师协会和律所作表态发言。

  杨方晓强调,律师队伍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力量,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这次全市律师行业规范执业年活动的开展,是市司法局将法律服务行风建设引向纵深的一项重要举措,不仅事关我市律师行业的整体形象,而且事关司法行政事业的健康发展,更关系到维护司法公正、坚持执法为民、防止司法腐败的重大问题。开展好规范执业年活动,要具体做到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要凝聚思想共识,切实提升组织参与的积极性。开展专项活动是律师行业地位提升、功能强化的必然要求,是律师行业对标先进、解决问题的迫切需要,也是律师行业自我革命、永葆活力的必然选择。全市各律师事务所和广大律师,要切实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规范执业年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滚石上山、爬坡过坎的韧劲和勇气,下大力气解决自身存在的各类问题,确保这次活动取得实效。二是要聚焦活动目标,切实提升组织参与的针对性。全市各律师事务所和广大律师,要不断提升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水平,进一步提高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工作的满意度和信任度,铸牢政治忠诚,做推进法治建设的“助手”;强化为民意识,做维护公平正义的“帮手”;提高能力素质,做律师行业领域的“能手”;强化行业自律,做推进行业发展的“推手”。三是要抓住重点关键,切实提升组织参与的实效性。在开展律师行业规范执业年活动的过程中,要把党委政府认可、人民群众满意、整体水平提升“三个标准”贯穿始终,压实司法局、律协、律所、律师在规范执业年活动中的“四方责任”,突出动员部署、学习教育、自查自纠、整改落实、选树先进典型“五个环节”,切实加强监督指导,打造一支政治坚定、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律师队伍,为法治许昌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各县(市、区)司法局副局长、律师股股长,市律师协会副会长、监事长、副监事长,各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共计70余人次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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