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农村厅出台农业农村系统法治建设考核指标体系
发布日期:2023-01-11 信息来源: 依法治省办秘书处 责任编辑:史彦东 编  辑:史彦东

近日,省农业农村厅出台了《关于做好农业农村系统法治河南(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有关工作的通知》,细化了41项指标体系,明确了农业农村系统年度法治建设工作将按百分制进行综合评价。省厅将根据评价指标体系、日常工作情况、典型材料、加分情况对各省辖市对口单位予以整体评价,综合评价分为4个等次: 90分(含)以上为优、80分(含)-90分为良、70分(含)-80分为中、70分以下为差。

省农业农村厅把厅属各单位年度工作报告中是否体现法治建设工作情况和“一把手”述法内容,作为年终考核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和对法治工作的重视,促进农业农村系统法治建设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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