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人民监督员参加“帮信罪”拟不起诉听证会
发布日期:2023-01-06 信息来源: 平顶山市司法局 责任编辑:陈松 编  辑:陈松

平顶山市人民监督员参加“帮信罪”拟不起诉听证会

近日,平顶山市郏县人民检察院召开一起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平顶山市司法局抽选吴强、李军伟、李亚杰三名监督员到场监督,郏县司法局全程进行跟案保障。

听证会上,主办检察官向监督员详细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案情,和某某 、苏某某、 王某某 、韦某某四人以牟利为目的,明知他人利用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广告推广等帮助,情节严重,侵犯了国家对网络的管理秩序,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均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且系共同犯罪,上述四人在共同犯罪中均起次要作用,均系从犯,归案后主动退缴违法所得。同时对案件办理情况、证据采信、法律适用问题做了综合的论证,阐述了检察机关拟作相对不起诉的理由和依据。

三名监督员认真审核该案件所适用的法律条文后,在评议和表决中,一致认为和某某四人均系本案从犯,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退缴违法所得,且系初犯,偶犯,自愿认罪认罚,犯罪情节轻微,认为检察机关的拟不起诉意见合法合理,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拟处理决定。

2017年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以来,平顶山市司法局依托人民监督员网络平台从信息库中随机抽选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办案活动进行监督,本质上也是帮助检察机关依法履职,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办案质量。人民监督员以“零距离、面对面、看得见”的形式监督检察办案,代表广大人民群众履行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表达权,让公平看得见,让公正可感知,使监督更深更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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