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蔡县洙湖镇司法所:土地边界起纠纷 人民调解化隔阂
发布日期:2022-10-31 信息来源: 基层工作指导处 责任编辑:崔玉林 编  辑:崔玉林

  近段时间以来,上蔡县洙湖镇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持续依法依规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做到调解到位,落实到位,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为目标,力争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为全镇和谐稳定打造坚实的基础。

  2022年10月19日上午,上蔡县洙湖镇张寨村铁曹庄村民郉某到洙湖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人民调解,并向工作人员反映:同村村民曹某承包了同村曹某选的土地,因找不到土地灰楔,曹某在未告知郉某的情况下,将灰楔侵入郉某地里。郉某年近七旬,情绪激动,洙湖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稳定住郉某的情绪之后,组成调解小组,深入实地调查。

  调解人员以事实为依据,经实地调查:曹某承包的曹某选的土地和郉某的土地相邻,面积均为6.04亩,东西宽均为27米,实地丈量这块地东西总宽53.2米,不足两家总宽的54米,差0.8米。

  时值耕种之季,因土地边界不清,双方争执不下,导致双方田地均未播种,严重影响了各自生产。调解小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相关规定,通过电话联系曹某选征得其本人同意后,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分别向郉某和曹某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之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在近2个小时的劝说与讲解之后,郉某与曹某均作出让步。通过调解,双方约定:从东到西总宽53.2米的这块地一分为二,每家26.6米,任何一家不得超越边界。双方达成协议后,调解小组向曹某选电话告知调解结果,曹某选对此结果表示满意,并向调解小组致谢,授权曹某在土地边界重新做灰楔标记。

  至此,在洙湖镇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人员的努力下,这起土地纠纷最终得以圆满解决,当事双方均表示认可与满意。

上蔡县洙湖镇司法所:土地边界起纠纷 人民调解化隔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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