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案件不起诉 公开听证来监督
发布日期:2022-10-24 信息来源: 平顶山市司法局 责任编辑:陈松 编  辑:陈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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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人民监督员,感谢检察机关,感谢你们给我机会,我一定引以为戒... ...随着一声声的感谢,一场由人民监督员参加的检察听证会圆满结束。

2022年8月,犯罪嫌疑人程某某因饮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被鲁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当场查获,经鉴定血液中乙醇成分含量达到醉驾标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后,承办案件检察官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决定召开检察听证会,邀请三名人民监督员参加听证,听取意见。鲁山县司法局对本次案件监督活动进行跟案服务和保障。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向人民监督员对案件事实、证据采信、法律适用及拟对犯罪嫌疑人做相对不起诉决定的情况进行详细的介绍。随后人民监督员在听取犯罪嫌疑人的发言后,针对犯罪嫌疑人的平时表现以及取保候审情况,进行了详细的询问,在进一步了解掌握案件情况后,三位人民监督员经过认真讨论,认为犯罪嫌疑人社会危害性小,没有犯罪前科,且有同村邻居证明其平时表现良好,应给他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意见。

邀请人民监督员参见检察听证会,不仅让案件办理的过程公开透明,使更多的人理解和支持检察工作,同时也节约了司法资源,减少了社会对立面,化解了社会矛盾,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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