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党委:
根据工作需要,厅党委研究决定:
文松山同志任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一级调研员;
毛晓燕同志任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一级调研员,免去其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二级调研员职级;
葛现琴同志任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一级调研员,免去其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二级调研员职级;
王治荃同志任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二级调研员,免去其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法律系主任职务和三级调研员职级;
王惠斌同志任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二级调研员,免去其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信息技术应用系党总支书记职务和三级调研员职级;
刘俊才同志任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二级调研员,免去其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后勤管理处处长职务和三级调研员职级;
李 英同志任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二级调研员,免去其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宣传统战部部长职务和三级调研员职级;
李守东同志任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二级调研员,免去其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警察学系党总支书记职务和三级调研员职级;
李相国同志任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二级调研员,免去其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职务和三级调研员职级;
陈连喜同志任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二级调研员,免去其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党委办公室主任职务和三级调研员职级;
陈秋超同志任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二级调研员,免去其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警体部党支部书记职务和三级调研员职级;
陈胆剑同志任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二级调研员,免去其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培训部副主任职务和三级调研员职级;
岳朝娟同志任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二级调研员,免去其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基础部党总支书记职务和三级调研员职级;
孟晓燕同志任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二级调研员,免去其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组织部部长职务和三级调研员职级;
常国祥同志任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二级调研员,免去其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离退休职工工作处处长职务和三级调研员职级;
温 胜同志任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二级调研员,免去其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警察技术实验中心主任职务和三级调研员职级。
中共河南省司法厅党委
2022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