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组办会商” 深化政治巡察
--省司法厅召开巡察工作会商会
发布日期:2022-09-08 信息来源: 直属机关党委 责任编辑:李闯 编  辑:李闯

  “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体现巡察工作的政治性”“有些问题表述不精练,有些没有事例佐证”“审计中反映的问题在报告中没有体现,要做好对接工作,完善报告内容”“对意识形态工作中存在问题的表述要准确”……8月30日至8月31日,省司法厅党委巡察办召开巡察工作会商会,对厅党委第五轮巡察9个巡察组的巡察报告逐一“会审”,贯彻政治巡察要求,注重从政治上发现问题。会议由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厅党委巡察办主任倪玮主持,巡察办副主任以及各巡察组有关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各巡察组汇报了巡察工作开展情况。与会人员逐字逐句对各组的巡察报告进行审阅,并就定性是否准确、归纳是否精炼、表述是否规范等问题进行了交流讨论,提出了修改意见。会议要求,各巡察组要按照审阅修改意见,完善巡察报告,做好向厅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的准备。同时,要提前着手准备向被巡察单位进行反馈,确保问题整改抓紧抓实抓到位,充分运用巡察成果,举一反三再提升,实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工作目标。

  省司法厅党委第五轮巡察于7月20日启动,8月19日撤回,共派出9个巡察组对9个直属单位开展了为期30天的内部巡察。近年来,省司法厅党委深入贯彻政法工作条例和我省实施细则精神,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积极推进巡察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厅党委巡察办一直坚持巡察组、巡察办组办会商工作机制,协调推进巡察工作开展,指导提升巡察报告质量,确保巡察报告体现政治监督的定位和要求,把握重点关键,把主要问题抓准找实,把原因症结讲深讲透,把事实依据作为定性判断的支撑。通过组办会商“挑刺”,促使巡察报告逻辑更加紧密、表述更加准确、定性更加精准,建议更加可行,同时组办会商会也畅通了巡察办与巡察组的信息渠道,确保巡察工作方向不偏、焦点不散、效果不减,进一步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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