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司法局强化五项措施
着力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水平
发布日期:2022-09-06 信息来源: 漯河市司法局 责任编辑:闫俊伟 编  辑:闫俊伟

  漯河市司法局认真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通过强化五项措施,不断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方式,实现文件起草、审核、决策、发布、备案、清理全链条闭环管理,有效提升了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水平。

  一是源头把关,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认真履行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与备案职责,在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阶段,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核机制,切实把好法制审核关。针对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相关议题,在集体研究决策前,及时启动快速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予提交政府决策,从源头上杜绝行政规范性文件未经合法性审核即提交讨论决策的情形,有效规范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发程序,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把好坚实合法关。

  二是规范备案,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机制。自我省立法与备案审查工作平台启用以来,漯河市司法局不断优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流程,完善备案审查机制,着力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质效。注重加强与市政府办机要科的沟通对接,每周查询了解一次市政府发文情况,全面掌握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发文底数,及时做好向省政府和同级人大备案工作。今年4月,认真贯彻落实省司法厅关于报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系统操作人员信息的部署要求,及时汇总上报市、县、乡三级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备案人员信息,为开通和运用智能管理系统打好人员基础。

  三是监督指导,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为切实强化对县区和市政府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的监督指导,坚持日常审查与定期核查相结合,对日常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对违法发文情况及时予以纠正。同时,督促各县区、各部门采取定期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不断强化备案责任意识。今年,对2021年度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和备案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对2022年上半年发文备案情况进行精准指导,点对点反馈应备未备、文件目录漏报等情况,及时纠正不规范的备案情形,着力提高备案工作质效。

  四是适时清理,维护行政规范性文件法制权威。出台《漯河市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规则》,对现行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适时评估和清理,先后开展涉及网约车驾驶员户籍限制等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防止行政规范性文件与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相抵触,有效维护行政规范性文件法制权威。定期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形成漯河市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清单,及时澄清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底数,为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明确执法依据、扫除制度障碍。

  五是积极创新,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水平。为进一步优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漯河市司法局积极探索创新,制定出台《漯河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技术规范》,为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提供技术指导,着力解决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名称不标准、内容不规范、结构不合理、语言不准确等问题,为提升行政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水平奠定制度基础,同时也极大提高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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