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组织召开全省政府立法业务培训会
发布日期:2022-08-25 信息来源: 社会文化立法处 责任编辑:王天赐 编  辑:孙广永

省司法厅组织召开

全省政府立法业务培训

 

为深入贯彻“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要求,进一步增强政府立法能力、提升政府立法质效,8月24日上午省司法厅组织召开全省政府立法业务培训会。有关省直部门法制机构负责同志,各设区市司法局分管立法工作的负责同志、立法科全体人员,以及省司法厅有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了培训。郑州大学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苗连营和省司法厅行经济生态立法处处长李大可分别进行了授课。省司法厅高级法律专务梁增杰参加并主持培训活动。

苗连营教授重点从立法的根本原则、价值取向、功能定位、总体布局、基本方针、体制机制以及立法中的辩证关系等方面,对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关于立法理论的原创性贡献及其实践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

李大可处长分别从立法阶段和任务、立法主体和权限、立法程序和机制、立法短板和提高等方面系统介绍了政府立法工作实践,重点就“1543”立法机制和审查工作的内容、制度、权限等内容进行了讲解。

梁增杰同志就做好政府立法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政府立法全过程。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提高立法针对性、可操作性。三是坚持能力建设,切实提升政府立法质效。

培训结束后,会人员一致表示,此次培训很及时、很有必要,对提升立法人员理论水平、增强业务素质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在以后的工作中,将共同努力、协同配合,不断提升政府立法工作能力水平,以高质量立法推动法治河南建设,为我省锚定“两个确保”、实施“十大战略”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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