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与省林业局赴外省开展 《河南省公益林管理办法》立法调研
发布日期:2022-08-01 信息来源: 经济生态立法处 责任编辑:刘河锴 编  辑:刘河锴


为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2022年7月26日至31日,省司法厅经济生态立法处处长李大可带领处内同志和省林业局相关领导以及立法起草组成员组成立法调研组,赴吉林、内蒙开展《河南省公益林管理办法》立法专题调研。

调研组就公益林的区划界定、补偿利用、管理保护等方面的体制机制、制度措施、经验效果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分别与吉林省、内蒙古自治区司法行政、林草管理部门进行座谈交流和深入探讨,并实地考察了吉林省吉林市公益林管护情况和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国有林场、治沙站的生态建设情况。

通过本次调研,调研组对兄弟省份公益林相关工作有了深入了解,为我省相关立法提供了借鉴思路公益林是国家重要的自然资源和生态屏障,在此次公益林立法工作中,要充分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国家战略目标和省委“绿色低碳转型战略”,提升政治站位,明晰立法思路,通过立法保障公益林的规划和建设,规范公益林的区划管护,结合实际支持繁荣林下经济、绿色经济,推进新时代林业发展,以高质量立法服务建设生态强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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