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坚决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发布日期:2022-07-27 信息来源: 驻马店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 责任编辑:史彦东 编  辑:史彦东

驻马店市委市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驻马店市在法治建设进程中,摸索出了一套科学合理、操作性强、独具特色的经验做法。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安排部署第一责任人履职工作。市委市政府将第一责任人履职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举措,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市全过程,将其纳入法治驻马店建设规划、驻马店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法治驻马店(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方案重要内容。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印发《2022年度建设更高水平法治驻马店工作要点》,对其作出重点安排。各地各部门建立健全履职工作详细台账,形成工作清单。组织开展专项法治督察,并设定特定考核指标组织实施,形成督察反馈清单和整改清单,以“三张清单”为抓手,强力督促第一责任人履职工作落地落实落细,形成高效闭环的工作格局,保障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工作扎实开展。

二是市县(区)党政主要领导充分发挥核心作用,高位推动第一责任人履职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法治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充分发挥领导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作用,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市委书记鲍常勇在市委常委会上作出明确指示:“驻马店市要巩固拓展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成果,稳步推进法治工作。”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认真贯彻领导批示,拿出法治建设的新招、实招、硬招,出台《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督察工作方案》,充分发挥督察工作对法治建设与责任落实的督促推动作用。对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开展专项督察,形成专题报告、问题清单、整改台账并及时反馈。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对食品安全、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8个涉及民生重点领域的38个执法单位进行实地督察。制定《2021年度法治驻马店(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方案》,覆盖县区和市直单位九大类122家单位,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风向标”作用,在考核方式中,要求被考核单位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现场述法,考核组当场打分,传导了工作压力,全面了解把握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建设工作实际情况,总结经验做法、发现短板弱项,坚持问题导向、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效落实,法治驻马店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三是依法治市办担当作为,积极推动党政第一责任人履行职责工作。市委书记担任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主任,市长担任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组长,依托“关键少数”,推动法治建设向纵深发展。充分发挥议事协调机构作用,高度整合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和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和人员配备,高度整合执法协调小组和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严格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年终述职考评、巡察工作范围,将依法履职情况纳入干部考核评价重要内容。党政主要负责人不履行职责、严重违纪违法的,该地区或单位在年度法治考核中不得被评为优秀或良好等次。抓好督察督办,压紧压实责任,有力有序推进法治驻马店建设高质量发展,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同频共振的法治工作格局。法治工作安排全面统筹。市委市政府不断加强法治建设顶层设计,先后印发法治驻马店建设规划、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法治驻马店(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方案、法治政府建设“十四五”规划、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八五”普法规划等一系列重要规划、方案,制定对应的任务分解表,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围绕法治建设画精“作战图”,明确“时间表”,细化“任务书”,将第一责任人履职工作贯穿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全过程,覆盖市县乡全地域,延伸到民主党派、群团、学校、医院、企业等各类主体,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工作成效突出亮点纷呈。2020年7月,驻马店市被中央依法治国办命名为第一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2021年3月,荣获“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市”荣誉称号。驻马店市人大常委会被确定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全国22个基层立法联系点之一,是全省第一个“国字号”基层立法联系点。2022年1月,司法部第11期《司法要情》刊登了驻马店市行政执法监督经验做法。2022年4月,“大气污染防治行政执法监督”项目荣获第六届全国“法治政府奖提名奖”。2021年法治化营商环境指标位居全省第一,2022年3月驻马店市被确定为“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示范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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