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完善机制 及时消除隐患
全省人民调解年均化解矛盾纠纷60余万件
发布日期:2022-07-19 信息来源: 河南法制报 责任编辑:崔玉林 编  辑:崔玉林

  河南法制报记者董景娅

       “我本来以为这5000元打水漂了,幸好有人民调解员……”7月15日,从老友刘某手中讨回5000元借款后,李某激动地说。

  今年5月,刘某家中有事急需用钱,向李某借款5000元,并承诺第二天还款。但一周过去了,刘某却躲着李某,电话不接,信息不回。李某感觉不妙,就通过村民组服务群,向光山县司法局马畈司法所工作人员寻求帮助。最终,在专职人民调解员的努力下,刘某、李某当场签订还款协议,刘某同意7月15日前将5000元还清。

  这是我省人民调解工作众多案例中的一个。经过多年发展,我省已经构建了覆盖县、乡、村和重点行业领域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年均化解矛盾纠纷60余万件,化解能力显著增强。

  组织不断健全

  我省将人民调解工作融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截至2021年底,全省共建立人民调解组织5.56万个,其中县级人民调解中心156个,乡镇(街道)人民调解组织2492个,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5.17万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1312个,构建了覆盖县、乡、村和重点行业领域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

  经费保障水平不断提高

  目前,全省17个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和10个省直管县(市)均出台了经费保障标准和保障办法,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人民调解委员会补助经费、专职人民调解员聘用经费、人民调解员生活补贴、人民调解员办案补贴和专家咨询费等6项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保障。2021年,全省用于保障人民调解工作的经费达2.4亿元。

  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不断加强

  截至目前,全省共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5.99万人,占调解员总数的35.5%。其中,村(社区)专职人民调解员5.22万名;乡镇(街道)专职人民调解员5246名,基本实现每个乡镇(街道)至少配备两名专职人民调解员的目标。

  “三调联动”机制不断完善

  我省积极推进访调、诉调、警调对接,推进在市、县建立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派驻信访部门人民调解工作室,对派驻法院人民调解室的设置、调解员选聘等作出明确规定,推动建立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派驻公安派出所人民调解工作室,建立村警务室与村(居)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委员会联动机制,及时就地消除各类风险隐患。

健全完善机制 及时消除隐患 <br>全省人民调解年均化解矛盾纠纷60余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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