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司法局组织召开拟向乡镇赋权事项征求意见座谈会
发布日期:2022-07-13 信息来源: 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处 责任编辑:赵梦梅 编  辑:赵梦梅

  7月7日,濮阳市司法局组织召开拟向乡镇赋权事项征求意见座谈会,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做充分准备。市司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鑫蕊出席会议并讲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等单位负责同志及市司法局深化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业务统筹专班同志参加会议。

濮阳市司法局组织召开拟向乡镇赋权事项征求意见座谈会

  会议介绍了《濮阳市拟直接下放至乡镇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征求意见稿)》的梳理过程,明确可以下放和暂时不宜下放的执法事项,规范事项清单的审核原则。与会市直单位负责同志分别介绍了涉及本单位的拟向乡镇赋权事项情况,并就事项目录及法律依据提出了专业性意见。

  最后,王鑫蕊同志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重要意义。向乡镇赋权是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基础性工作,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是深化乡镇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广大群众和企业提供更加高效便捷服务的有力举措。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化对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思想认识,坚决把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省市的工作要求落实到位。

  二要坚持原则,科学规范审核确认下放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根据省、市改革精神,按照依法下放、宜放则放的原则,切实提高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赋权的科学性。对下放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工作,要注重听取基层意见,关注基层需求,积极稳妥、科学合理下放行政执法权,确保每一个事项都来自法律的明确规定,确保每一个事项都要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三要强化指导,规范提升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行为。乡镇综合执法改革事关全局,责任重大,各部门要突出重点、担当作为,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责任导向,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开展改革工作。作为本行业、本领域的主管部门和执法专家,要对县(区)、乡镇加强指导管理,强化帮扶培训,指导监督执法业务,规范执法行为,为全市乡镇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助力添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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