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召开《河南省数据条例(草案)》立法审查会
发布日期:2022-07-11 信息来源: 经济生态立法处 责任编辑:王天赐 编  辑:李萌

2022年7月6日到9日,省司法厅经济生态立法处按照立法程序和省政府“1543”立法机制要求,在前期省内外扎实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情况,锚定数字转型战略,紧扣数字枢纽发展目标,立足精品立法服务全省高质量发展,在平顶山市组织召开《河南省数据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立法审查会,对前期立法草案运用法治思维、经济思维、数字思维进行了结构化改造和技术修正,开了一次圆满成功的立法审查会、论证会、协调会三会一体的高质量会议。省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省委编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有关领导、相关处室负责人、起草组专家以及行业专家代表与会。

会上,省司法厅经济生态立法处李大可处长首先介绍了省政府“1543”立法机制的主要内容、会议程序和纪律要求。针对如何通过立法推动我省数字政府建设,促进大数据产业发展,李大可处长指出:一要提高政治站位,贯彻落实好中央深改委二十六次会议精神,加快构建数据基础制度,充分发挥数据要素作用,实现数据赋能实体经济,强化数据安全监管;二要紧扣枢纽经济,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推动我省数据枢纽港建设,实现各类数据汇聚、融合、流通、应用,释放数据红利,推进数据资源赋能智慧交通、智慧物流、智慧产业建设;三要通过立法按照公共数据和非公共数据的特点、规律、规则分别设计运行和监管机制,通过立法顶层设计促进各部门通力协作、相互配合,在数据治理、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等方面共同发力,促进数字河南高质量发展。

参会单位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对《条例(草案)》逐条发表了意见建议,企业和高校专家从行业技术角度提供了咨询意见,与会人员在主持人引导下进行了热烈、充分、有益的讨论,并就相关问题达成了共识并形成了一致意见。目前,《条例(草案)》正在按相关立法程序稳步推进。

省司法厅召开《河南省数据条例(草案)》立法审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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