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召开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现场会
发布日期:2022-06-21 信息来源: 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处 责任编辑:赵朋亮 编  辑:赵朋亮

南阳市召开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现场会

        6月10日,我市召开全市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镇平)现场会。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鲁文明,省司法厅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处一级调研员王炳虎,市委编办主任王书祥,市司法局局长孙云飞,镇平县县长黄静出席会议,市政府副秘书长邱海涛主持会议。各县(市、区)分管司法行政工作的副县(市、区)长、编办主任、司法局局长,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官庄工区、鸭河工区分管司法行政工作的副主任、司法分局局长,镇平县八大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各乡镇乡(镇)长共计90余人参加了会议。

南阳市召开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现场会

        在组织与会人员现场观摩了镇平县遮山镇、张林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规范化建设情况之后,镇平县县长黄静代表镇平县委、县政府致辞,镇平县、邓州市、桐柏县、镇平县交通运输局分别作了典型发言。

        省司法厅一级调研员王炳虎就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有关内容进行专题授课,重点解读了《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乡镇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豫办〔2022〕20号)文件精神,详细讲解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综合执法的历史沿革和发展趋势,进一步明确了乡镇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申报程序和内容,并结合外地成功经验做法,就相关行政法实务工作作了交流分享。

        鲁文明指出,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化乡镇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部署,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从战略和全局高度深刻认识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重大意义,切实把各项具体任务做实做好。

        鲁文明强调,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条为块服务”的原则,精准把握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的每个步骤、每个环节,精心谋划、精细操作,做到点面结合、全面推进。要“实体化”规范执法主体,解决“谁来执法”的问题。要“精细化”规范执法事项,解决“执法职权”的问题。要“标准化”规范执法装备,解决“执法保障”的问题。要“综合化”规范联动机制,解决“衔接配合”的问题。要“制度化”规范执法行为,解决“如何执法”的问题。

        鲁文明要求,一要站位全局抓推进,各县(市、区)要将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组建工作专班,建立相应机构,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二要强化领导抓推进,各县(市、区)要把此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负责同志既要挂帅又要出征,完成时限具体,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三要严格奖惩抓推进,市县两级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的督促检查,以“实查”倒逼“实改”,以“实干”求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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