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开展“小切口”与“小快灵”立法实践与探索大讨论活动
发布日期:2022-06-20 信息来源: 经济生态立法处 责任编辑:许恺 编  辑:李萌

省司法厅开展“小切口”与“小快灵”立法实践与探索大讨论活动

为深入贯彻“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要求,进一步增强政府立法能力、提升政府立法质效,用高质量立法服务“两个确保”,推进“十大战略”,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6月17日上午,省司法厅在厅机关12楼会议室举办了“小切口”与“小快灵”立法实践与探索大讨论活动获得圆满成功。省司法厅高级法律专务梁增杰同志出席并主持讨论,邀请省人大法工委和省发改委的相关处室同志、郑州大学法学院有关专家学者以及依法治省办秘书处、厅办公室等8个处室负责同志或业务骨干参加活动。

首先,由厅经济生态立法处李大可处长就大讨论活动作主旨发布。李处长从“小切口”“小快灵”立法概念的产生和背景、“小切口”“小快灵”立法的内涵解读、域内外对“小切口”“小快灵”立法的有关探索、我省下一步“小切口”“小快灵”立法的理念和路径等四个方面,对“小切口”“小快灵”立法进行了充分阐述。随后,参加人员“小切口”与“小快灵”立法开展理论探讨。郑州大学法学院王红建教授、杨会永副教授、省人大法工委法规二处耿始远主任、省司法厅依法行政指导处陈晓伟处长、社会文化立法处杨云云处长、法治调研督察处熊鹰处长、依法治省办秘书处高方茹副处长分别就“小切口”“小快灵”立法发表了自己的观点,参加人员进行了充分的交流讨论,并结合省发改委起草的《河南省禁止和限制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规定》开展了实际案例探讨。

省司法厅高级法律专务梁增杰同志对本次大讨论活动给予了充分肯定,表示参会人员的发言既有立法工作宏观层面的理论研究,又有微观层面的实践探索,既有立法理念思想碰撞,又有立法经验方法交流,起到了集思广益、凝聚共识,厘清思路、目标、方法和路径的目的,为开展好相关立法工作提供了指导性强的意见和思路。“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立法的源头活水就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实践,无论是“小切口”“小快灵”立法还是“大块头”体系性立法,都要紧密结合我们的立法实践,针对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需要解决重点难点问题,通过以点带面,让立法方式服务于立法目的。同时,就进一步做好“小切口”“小快灵”立法工作强调了三点意见:一要提高政治站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小切口”“小快灵”立法的重要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群众对立法的期盼,已经不是有没有,而是好不好、管不管用、能不能解决实际问题。我们在立法工作中要关注具体问题,提供精准化方案,满足人民群众需求,既要防止法繁扰民,又要做到立法精准,要站在推进改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的高度,认识“小切口”“小快灵”立法的重要意义。二要探索方式方法。“小切口”“小快灵”立法作为一种新兴的立法形式,在立法方法上要把握好“大和小”“好和小”“精和小”的关系,在实践中探索“小切口”“小快灵”立法的方式方法,以立足实际、开门立法的姿态真正找准公众痛点和治理难点。三是要立足实践需求。在立法工作中,要以需求侧牵引供给侧,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结合正在推动的基层立法联系点、企业立法联系点工作,问需于民、问计于民,要更加关注“点菜式”立法,注重立法需求调研,探索“一事一法”,用立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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