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组织开展全省行政执法监督业务培训
发布日期:2022-06-17 信息来源: 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 责任编辑:韩伟 编  辑:韩伟

  按照省司法厅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安排,6月15日上午,省司法厅组织开展全省行政执法监督业务培训,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司法局分管和具体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负责人、业务骨干,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等省直执法部门法制机构负责人,以及省司法厅有关处室工作人员参加培训。省司法厅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处长鲁春霞和郑州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沈开举教授进行了授课。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胡奎参加并主持培训活动。

  鲁春霞处长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进行了解读,结合典型案例,重点从行政处罚法的修改背景、行政处罚权的设定、完善行政处罚程序、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等方面系统讲解了行政处罚法的主要修改内容,内容详实,易于理解,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操作性。

  沈开举教授以“行政裁决制度的几个问题”为题,分别从行政裁决的性质、历史沿革、制度体制、程序问题以及行政裁决与诉讼制度的衔接五个方面对行政裁决制度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行政裁决具有效率高、成本低、专业性强、程序简便等特点,对快速有效化解民事纠纷具有积极作用,但实践中仍存在群众知晓度低、行政裁决专业化水平有待提升等问题。依法承担行政裁决的部门应当予以高度重视,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的意见》和我省实施方案,加强行政裁决业务培训,加大行政裁决宣传力度,引导群众通过行政裁决解决民事纠纷。

  培训活动结束后,参训人员一致认为授课内容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既有理论高度,又有实践指导,对提升理论水平,增强业务素质,更好的履行执法监督职责、做好行政裁决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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