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多措并举夯实基础 扎实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
发布日期:2022-06-02 信息来源: 鹤壁市司法局 责任编辑:闫俊伟 编  辑:闫俊伟

  2019年机构改革后,鹤壁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职能由市司法行政部门承担,各县(市、区)司法局均面临原承担该职责人员“无人员”转隶的情况,针对这一问题,市司法局勇于担当、迎难而上,通过“建队伍、强能力、抓监督”等多项举措,指导各县(市、区)司法局和市政府各部门夯实基础,规范管理,确保了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在法治化轨道上行稳致远。

  一、建立专业化队伍

  通过法治政府创建活动,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县(市、区)司法局均配备专职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管理人员,市政府各部门均明确内部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管理人员,全市从事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工作人员达到98人,40岁以下占61%,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的占25%,一支正规化、专业化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队伍正逐步形成。鹤壁市通过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方式,聘请政府法律顾问协助承担审查工作,建立合法性审核“双保险”机制。

  二、完善工作制度

  编印《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资料汇编》,制定细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措施,明确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范围、办理流程及材料清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意见参照格式和审核要素清单,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有章可循。

  三、强化能力建设

  市司法局通过邀请市人大常委会业务骨干、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科室负责人授课,先进部门的业务交流、交叉检查、跟班学习等形式,近3年共组织全市业务培训13次,邀请各单位法制部门业务骨干跟班学习10人次,有效提升了鹤壁市各市直单位特别是重点执法单位的法制部门工作人员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水平。2021年,鹤壁市各县(市、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数量提升20%,市政府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数量提高50%,全年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数量较去年翻一番;行政规范性文件纠错率较上一年减少50%。

  四、注重监督指导

  一是开展调研督查,在监督过程中以查代训、现场教学,实地指导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审核工作,有效提升了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能力水平。二是指导县(市、区)司法局加强与政府办的沟通,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衔接机制。三是将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工作纳入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四是每半年开展一次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情况监督检查,根据各县(市、区)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门提交的本年度发文目录,抽取规范性文件,重点检查有件不备、不及时报备、文件制定程序缺失、内容违法等情况,检查结果纳入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

  五、加强信息系统运行指导

  为配合好全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系统平稳运行,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数据库数据准确全面,市司法局先后3次召开全市专题会议,安排部署行政规范性文件摸底清理审核工作,共梳理行政规范性文件1011件,废止201件,修改21件。召开系统运行培训会,指导全市具有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资格的47家单位开通系统账号,熟练操作备案系统,确定专人负责管理,为提升鹤壁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信息化建设水平夯实基础。

  通过3年“强基础、补短板”的扎实工作,鹤壁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逐步驶入高质量发展的快车道,为完成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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