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司法局圆满完成新一届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
发布日期:2022-06-01 信息来源: 驻马店市司法局 责任编辑:陈松 编  辑:陈松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和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河南省司法厅《河南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实施办法》规定,驻马店市原任人民监督员将于2022年6月25日到期,根据省厅安排,我市新一届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自今年1月份启动,2022年5月20日经选任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新一届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圆满完成。

一、加强领导。驻马店市司法局成立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领导小组,局长郭东明同志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局领导多次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选任工作中问题。

二、积极沟通。市司法局加强与市人民检察院等单位的沟通对接,在人民监督员名额确定、资格审查、考察公示、人员确定等方面加强协调,听取意见。同时加强与纪检监察、公安和县区司法局沟通,形成合力,保证了选任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认真组织。2022年2月18日市司法局制定了选任公告,并通过市司法局门户网站、驻马店司法局普法在线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发布,积极接受群众报名。根据选任标准,严格资格审查。制定了《考察方案》,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采取联合考察、委托考察、网上考察等方式提升考察质效。

四、公开公正。我市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历经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察等选任程序,拟定人员确定后于2022年5月6日在市司法局网站予以公示,认真接受社会和报名人员监督,确保新选任人民监督员具有较高政治素质、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目前全市50名新任人民监督员人选中,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身份人员22人,其他身份28人,市直20人,每县区3人,全部为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本科及以上学历占比75%以上,从事法律职业15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7人,符合规定要求。下一步驻马店市司法局将加强与人民检察院的协调沟通,认真做好新一届人民监督员的培训、管理和使用,保障人民监督员依法充分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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